中国法院网讯(陈可心 王晓非)2022年5月中旬,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王兰娣接到一位当事人打来的电话,电话那头是一位老人,他用颤颤巍巍的声音说道:“王法官,您能不能快点帮我执行?我这次等不了太长时间了……”王兰娣挂断这通电话后,翻阅着卷宗材料面露难色,是什么案件让王兰娣如此为难呢?
父子决裂,老父亲有苦难言求和无望
2000年,张大爷与前妻因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双方通过诉讼的方式确定了财产的分割及婚生子张康的抚养权。当时的张大爷没有正式稳定的工作,长期在其表弟的包工队里干活。考虑到张康的母亲作为教师具有更为稳定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法院将张康的抚养权判决归其母所有。事后,张康的母亲带着张康去了北京市海淀区读书、生活,多次拒绝了张大爷前去探望的请求,张大爷只能每月默默将抚养费打给张康的母亲,直至张康成年。
在只有十岁的张康心里,还不理解父母之间的矛盾以及继续一起生活的困难,只知道在父母离婚之后,父亲再也没有来探望过自己。长期感受不到父爱的张康对父亲充满了怨念,他觉得是父亲抛弃了自己,再也不爱他了。
2018年,五十六岁的张大爷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在包工队工作,故回到村里居住养老。平日,张大爷依靠在大集上卖点自己种的蔬果来贴补日常开销,每个月他还需要就医吃药来缓解一些因年岁带来地慢性疾病。这些年来,张大爷觉得愧对儿子张康,一直未再组建新家庭,也始终没有放弃与张康联系。张康参加工作后,张大爷通过亲戚打听到张康的工作单位,面对来单位看望自己的父亲,张康也因为怨念太深一直避而不见。
2020年,年事已高的张大爷,仅依靠贩卖果蔬的收入和之前微薄积蓄无法继续维持自己生活和就医吃药的开销。村委会的干部多次联系张康做工作,张康仍然不予理会。
一纸诉状,是无奈之举也或许是新的希望
2020年3月,被逼无奈的张大爷一纸诉状将唯一的儿子张康起诉至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要求张康履行赡养义务,每月给付张大爷生活费及必要的医疗费1000元。张大爷希望通过法官的调解工作能够消除张康内心的怨恨,也算是另一个与张康见面的机会了。
在审判阶段,审判法官对双方做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调解工作,但是张康对此反应激烈,一直称张大爷在与其母亲离婚后从未去探望过他,也未曾支付过抚养费,故不愿意赡养张大爷,不同意张大爷的诉讼请求。张大爷觉得很委屈,他解释称他从来没有停止抚养张康,只是无奈上一辈的矛盾以这样的形式强加到他们的父子关系之上。
审判法官调解未果,只能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判决,判决张康每月给付张大爷赡养费600元,按季度分别在每年的1月15日、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前给付1800元。
赡养纠纷的判决书生效后,张康虽未提出上诉,但也从未积极履行赡养义务,每一季度的赡养费都是拖着不给,直到张大爷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每一次法院都能足额冻结张康的银行账户,15天的冻结异议期过后由法院进行划拨,划拨至法院的一案一账号里,再发还给张大爷。张大爷现在已经成了执行局的“常客”,每隔三个月,准会看见张大爷来窗口立案,申请强制执行的标的也不大,就是那“区区”1800元。每次立案后,张大爷的案子都会依据随机分案原则分到不同的执行法官手里,二十天左右张大爷都能领到这笔钱。
雪中送炭,执行的速度与温度都不能少
2022年5月17日,王兰娣接到张大爷打来的电话,他用颤颤巍巍的声音说道:“王法官,您能不能快点帮我执行?我这次等不了太长时间了……”
原来,上个月张大爷在打理果树的时候不慎跌落在地,导致其左小腿骨折,无法再去赶大集卖点蔬果贴补生活不止,日常的生活起居都成了困难。4月15日原本是张康给付这一季度赡养费的日子,张大爷还指望着这笔钱能够缓解其燃眉之急,但是张康依旧拖着不给,作为“常客”的张大爷只能在村委会干部的陪同下拄着拐杖来申请强制执行,并在案件分案后联系承办法官,希望能够尽快领到案款以解燃眉之急。
王兰娣查看了执行系统,发现书记员已经足额冻结了张康名下的账户,只等着过了15天的异议期就可以进行划拨了,但这15天法院可以等,可张大爷等不了了。情急之下,王兰娣拨通了张康的电话,将张大爷这次的情况跟张康说明了一番,电话那头张康沉默了,久久才说到,“我知道他过的也不容易,但是我心里就是过不去那道坎,法院可以判决让我给他赡养费,但我就是想拖着,你们执行局不是冻结了我的银行账户吗?你们可以直接划钱走拿给他去。”王兰娣向张康解释到,冻结账户后满15天且没有相关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对相应的案款进行划拨,现在张大爷很需要这笔钱,这15天让他怎么等呢?张康迟疑了很久,又说到,“我现在还在市里上班,没有办法立马去平谷给他送钱,之前我不想跟他有联系,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和他的银行账号,但是我的公积金账户里有钱,应该是今天早上刚到账的,不知道你们能不能马上从里面划钱出来,多划一些也没问题……实在不行,我明天请假去一趟。”
一看张康主动说出了自己的其他财产线索,王兰娣马上准备划拨相关手续、材料和书记员一起前往平谷区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划拨,当天下午16时21分1800元执行案款就划拨至该案的一案一账户中,王兰娣立即认领了该笔款项并提交财务系统。次日,王兰娣一上班便做了好该笔案款的发放手续,根据案款发放流程,经领导审批后立即将这1800元发还给了张大爷。
事后,王兰娣又联系了张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张大爷年事已高仍独身打理农田果树,非常操劳且危险,希望张康能积极履行赡养义务,父子两能够冰释前嫌、打开心结,早日尽享父慈子孝的天伦之乐。这次,张康没有反驳什么,向王兰娣道谢便挂断了电话。
几天后,王兰娣的电话又响起了,“王法官,我儿子来看我了,还给我留了笔钱。我们聊了很多,打开了心结,儿子说以后还会带孙子来看我呢,我以后不用再去执行局啦!谢谢你们!”
亲情之门有时候也许被虚掩住了,但却从来不会真正关闭。我们作为当事人权益的维护者,可以成为敲门砖,一次次地去敲开这扇门,让一开始抵触的张康能够在我们一次次地劝说下最终打开了这扇门。执行作为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只有努力坚守才能守得云开见月明。
这1800元在王兰娣发放的案款中数额不是最小的,甚至还有几百元几十元的,但是三费问题涉及民生,数额再小我们也不会忽视。2天的执行时间,体现的是执行的速度、司法的温度,更是我们不懈努力解决当事人纠纷的决心体现。让1800元变成无价的亲情,让执行局的“常客”不再游走在寻求亲情的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