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不容易了!正因为有你们十年不懈努力,这笔款项才能全部执行到位,2400余万元的国有资产一分没有流失,真是太感谢了。” 近日,收到最后一笔执行款项后,湖北省仙桃市国资委执行代理人郭某激动的对湖北省汉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表示。在执行仙桃市国资委与H环保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针对执行过程中的种种困难,汉江中院始终没有放弃,十年锲而不舍地追踪,终于将案款足额执行到位,追回了流失的巨额国有资产。
调解生效半年,临期突然变卦
2010年,仙桃市人民政府通过招商引进H环保公司来处理日益增长的城市生活垃圾。为引资项目早日投产达效,仙桃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投资公司)借给H环保公司2000余万元用于建设,2012年底H环保公司偿还本息,到期后H环保公司仅偿还80万元,剩余欠款逾期未归还。因双方协商未果,市投资公司将H环保公司诉至汉江中院。
该案涉及辖区招商引资工作和经济建设大局,关乎群众利益,汉江中院承办法官多次实地走访充分听取双方诉求,在向双方负责人讲清事实、释明法律、分析利弊得失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经法官耐心细致调解,双方约定2014年5月30日之前H环保公司偿还欠款及利息,并由法院出具调解书。
即将到约定还款日,市投资公司主动联系H环保公司,发现对方负责人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企业联系电话也已更换。市投资公司立即联系法院承办法官实地查看,发现此时H环保公司大门紧锁,项目现场空无一人,设备凌乱摆放布满灰尘,处于“人去楼空”状态。
“企业经营不善,目前已停工停产撤离仙桃。”经过多方寻找,汉江中院承办法官与企业负责人再次取得联系,但对方表示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并以在外地为由拒绝清理项目设备等财产。
案件执行陷僵局,北上南下不言弃
眼见H环保公司主动还款无望,市投资公司将上述债权转移至仙桃市国资委名下,由仙桃市国资委向汉江中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秉承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的理念,对被执行人H环保公司负责人充分释明法理,向H环保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并敦促尽快履行相关义务,但其仍旧怠于履行。为挽回流失的国有资产,打击抗拒执行,执行法官采取多重执行查控措施,依法将被执行人H环保公司名下位于仙桃市干河办事处的土地、地上建筑物及有价值的机器设备等进行查封。
“要尽快推进评估拍卖,争取执行到位!”面对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执行的行为,考虑涉案标的金额大,涉案资产贬值快,经执行法官研究决定依法评估拍卖涉案资产。
H环保公司名下有土地、地上建筑物及设备等资产,但项目占地面积大,设备陈旧,维护难,拆除、清理成本高,缺乏市场竞争力,相关拍卖项目遭遇三次“流拍”。为了能让涉案标的物流拍后实现最大价值,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启动以物抵债程序,最终以866万元的流拍价将上述财产交付给申请执行人仙桃市国资委抵债。
“执行法官们辛苦了,这个案件涉及土地面积大、位置优,虽然拍卖没有成功,但顺利执行也让我们看到了希望!”仙桃市国资委人员表示。
对于剩下应偿还的债务,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多次根据线索北上北京、南下柳州查找执行,但因始终未查找到H环保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无奈到期后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抽丝剥茧化坚冰,终本执行“柳暗花明”
“2000万变成800万,肯定会留下线索。一条路走不通那就换另一条路。”执行局负责人鼓励执行法官。
执行法官调整执行思路,从H环保公司交易凭据、流水入手,对被执行人原有的、已有的和可能产生的财产进行综合采集和研判分析。
一方面法院加强与申请执行人仙桃市国资委沟通,通过全面查询市投资公司与H环保公司款项来往凭据,寻找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
执行法官在审计H环保公司的流水明细时,发现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即大股东王某实际出资未达到认缴出资额度,经查明其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况。执行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王某全部银行账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但考虑此时王某已近70岁,以上强制措施可能对其震慑作用不明显。
执行法官进一步扩大财产线索调查范围,调取了被执行人的银行流水与报税材料,对被执行人的交易线索逐一进行摸排与核对。
另一方面依托汉江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的成果,执行法官利用“总对总”查控系统对H环保公司对外投资进行全面系统梳理。
在调取的本案立案执行期间H环保公司银行转账流水中发现,H环保公司与多家企业有过转账记录,执行法官“抽丝剥茧”逐条进行分析。
“转账如此大的额度,备注的模棱两可,不符合财务工作习惯,很有可能是破解此案的突破口。”执行法官凭职业本能注意到部分记录可能存在“异常”,对此类转账记录做重点排查,通过采取电话联络、实地走访等办法与转账对象取得联系,深入了解相关情况。
经努力,终于在H环保公司与B企业“异常”的转账记录上发现“线索”,当执行法官联系到B企业负责人,了解到H环保公司在立案执行期间对B企业进行投资,并将相关资产做质押, H环保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有拒执罪的重大嫌疑。执行法官以此为突破口,数次上门约谈王某,对其晓以利害,并耐心细致做其思想工作。
“我承诺将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争取早日偿还债务。”面对高压态势,王某终于“松口”,主动提出愿意分期履行,并承诺以第三方担保公司北京某处房产作为担保财产。
在执行法官主持下,H环保公司与仙桃市国资委2019年9月签下剩余债务总额1500余万元、每季度还款100万元直至还清的还款和解协议。
“查封”改“活封”,紧盯协议促履行
和解协议达成后,考虑到涉案金额大,付款节点长,汉江中院并未放任自流。根据双方协议约定,汉江中院依法对第三方担保公司名下北京某处房屋采取查封措施。
“企业活着,才有利于保住债权人的利益。”查封前,汉江中院对担保企业进行经济影响评估,在充分了解担保企业诉求,保障合法权益前提下,采取“活封”措施,保障担保人正常经营,减少查封措施对担保人企业正常经营影响,也避免出现履行不能而无可供执行财产的状况。
另一方面执行法官采取节点提醒方式,在H环保公司每季度还款的前一周,执行法官主动了解被执行人近况及公司经营情况,友善提示被执行人按时付款,避免因被执行人疏漏影响协议的履行。近日,随着被执行人将最后一笔款项汇入到汉江中院执行账号,仙桃市国资委的借款本息2400余万元全部追回。
执行是维护市场秩序、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最后一道防线。汉江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保障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与强力执行攻坚有机结合,以强制执行为后盾,以执行信息化和执行规范化为抓手,用足用活用好法律手段,坚持不少一分的执行导向,为辖区安全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强有力的执行举措彰显司法保障服务大局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