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青县:善意执行促和解 耐心调解化纠纷
2022-06-02 10:28:56
 

  中国法院网讯(贺永梅)近日,河北省青县人民法院圆满执结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解决了当事人因解除婚姻关系可能引发的子女抚养、房屋产权纠纷等一系列问题,矛盾得到了终端化解,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息诉止争。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原为夫妻关系,双方经青县法院调解确定: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王某某随女方张某某生活,男方王某每年支付抚养费,并可每两周周六、周日接送孩子;王某自愿给付张某某5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给付15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给付15000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给付剩余20000元,如有一期不付,原告有权就剩余款项予以执行。

  现女方张某某依据调解书确定的内容申请强制执行,请求男方王某给付抚养费8400元及调解书第三项确定的未付款35000元。

  案件受理后,针对婚姻家庭类案件的特点,执行法官双管齐下,在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的同时,传唤被执行人到场了解不按协议履行的原因并进行调解。

  原来,王某担心履行付款义务后,女方张某某不配合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忐忑之下未按协议履行,导致张某某不让接送孩子,王某2021年的抚养费未付这一系列问题的发生。

  执行法官结合案情、社会习俗及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等,对双方进行入情、入理、入法的综合疏导,帮助双方解除了顾虑,重新建立起互信。最终双方确认调解协议第三项为房屋添附款,房屋归王某所有,张某某同意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签字手续;王某同意孩子改随张某某姓氏。案件申请事项当场履行完毕,案件圆满化解。

  青县法院始终秉承司法为民、善意执行的理念,充分发挥执行的地位和作用,将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打通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