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余建华 龚国新)“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6月1日,浙江省温州市鳌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启动仪式,在龙港市举行,平阳县、苍南县、龙港市三地法院、检察院共同签署了《鳌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协议书》,并开展增殖放流、海上巡航等活动,标志着鳌江流域生态保护工作进入了“新阶段”。
鳌江是浙江省八大水系中最南端的一条水系,也是全国三大涌潮江之一。鳌江流域承担着“平苍龙”发展一体化的水资源保障重要任务,上世纪80年代以来,饱受制革、印染等“低散乱”作坊污染的困扰,河道基本丧失水体功能,百姓难觅可游泳的河,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进一步加大鳌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在温州市中院、温州市检察院统筹指导下,平阳、苍南、龙港“三地六院”将联合开展鳌江流域生态跨区域司法协作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共同打造鳌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防线,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有序、协同创新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全新格局。
协作机制明确,“三地六院”将在生态环境检察监督与审判受理、裁判、执行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在调查取证、联合调解、委托鉴定、文书送达等方面,加强配合协作,以促进办案资源集约优化;将在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大数据应用等方面加强合作,打通信息、案件流转渠道,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业务协同;还将力争协同办理一批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案件,深化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推动区域协同治理与发展。
据了解,“三地六院”还将探索建立专业法官、检察官、陪审员等共享人才库,实现人才资源利用一体化,共同提升生态环境司法办案能力;创新鳌江流域环境损害案件责任承担方式,督促当事人最大程度修复受损生态,努力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的“多赢”,着力保障鳌江流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