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联:这里是大家的家;下联:办的是大家的事;横批:为人民服务。
走进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石门人民法庭,一抬头便可以看到大门上的这副对联。
自2021年1月挂牌以来,石门法庭主动融入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全年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20件、执行案件125件,办结611件,平均审理天数24.24天,自动履行率达80.22%,辖区万人成讼率为34.48,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主动作为——
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
“我们回去一定好好处理母亲的后事,非常感谢你们的帮忙!”2021年11月25日,在江山市张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门口,当事人周某握着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此前,周某78岁的母亲在应邀参加村民小组会的路上,不慎从山坡跌落,后被路过村民发现送医,经抢救无效死亡。周某认为,母亲的意外身亡与会议的举行存在因果关系,要求村民小组和组长承担责任,遂引发纠纷。
接到乡、村两级请求后,石门法庭迅速派出法官,联合乡调委会、村干部共同处理此纠纷,当天就组织调解,并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这是石门法庭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促进矛盾纠纷诉前实质性化解生动实践的一个缩影。
2021年以来,石门法庭积极探索与石门镇矛调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中心一体谋划、一体筹建、合署办公,构建“一庭三中心”融合发展新模式,从物理层面形成了“社会调解优先、法律诉讼断后”的功能布局,为实现矛盾纠纷“一窗口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打下坚实基础。
横向拓展——
搭建多元解纷大平台
“没起诉就拿到了血汗钱,真要谢谢法官和调解员。”4月13日,在石门法庭内,拿到欠薪的6名农民工难掩激动之情。
原来,2018年,包工头毛某在承包某工程项目时,雇佣了这6人做泥工,然而至今仍拖欠6人工资共计1.5万元。收到案件后,石门法庭第一时间将案件分流至石门镇矛调中心“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
“我不是故意想拖欠,实在是因为业主公司还没支付工程款。”毛某无奈地向调解员解释。
接到调解员反馈后,法官联系业主公司负责人参与纠纷调解,释明法律关系,最终各方达成了由业主公司直接支付工资的偿还方案。至此,6起纠纷在诉前一揽子得以化解。
石门法庭充分利用“一庭三中心”的集聚优势,打通与便民服务、综合执法统筹联动通道,从便民服务中心聘任行政、旅游特邀调解员、警庭联络员各一名,负责对投诉、举报或有行政和旅游诉讼意愿的当事人进行源头情绪疏导和诉外调处,借助调解员的力量将纠纷止于萌芽、化解于成诉前。
数智赋能——
开启纠纷化解加速度
4年前,家住石门镇的李某向王大爷借了2万元现金。借款后,李某陆续归还了部分借款,尚欠1万元未还。后来李某一家外出打工,该欠款一拖再拖。
经多次催讨未果后,今年3月初,王大爷将李某起诉到石门法庭,要求归还剩余借款并支付利息损失。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邀请“共享法庭”联系法官参与指导调解工作。考虑到王大爷年龄较大,联系法官通过“共享法庭”视频连线,向远在上海的李某释法说理,使其明白债务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在“共享法庭”联系法官与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
几天后,李某从上海赶回家,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见证下,向王大爷支付了相应款项。
近年来,石门法庭坚持问题导向,将原有巡回智慧法庭、网格法官工作室迭代升级为“共享法庭”,强化庭务主任选配,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通过移动微法院、ODR平台、“江法e云”等智能平台,为群众提供在线立案、调解、开庭、执行、咨询、查阅等全流程的一站式服务,让群众解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