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黄明在查阅庭审笔录。 照片由作者提供
湘西多山。山民的梦想,是走出大山。2003年,我走出湘西的大山到西南政法大学求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我怀揣着对法律的敬仰,考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从书记员、代理审判员到审判员,十余年来,我经手、承办的多为刑事案件。以前读书时以为刑事审判很简单,只要掌握好法条,依葫芦画瓢判下去就可以了。进入法院工作后,才知道要做好一名刑事法官并不容易。
2016年,我承办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及集资参与人2600余名,借款将近4000笔,金额约2亿元。尽管知道案件较复杂,也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拿到起诉材料的那一刻,我还是傻眼了。卷宗将近300本,办公室堆不下案卷,只有放在会议室。
更令我头疼的是,该案没有审计报告,在缺乏专业财务知识的情况下,该如何准确认定几千笔借款金额呢?
“刑事法官判案一定要慎之又慎,判下去就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秉持着这样的理念,我默默开启了“白+黑”“5+2”的工作模式,一边抓紧学习财务知识,一边仔细核对每笔借款及合同、银行转账记录,耐心与集资参与人沟通。
历时数月,该案圆满审结。由于核对的数据十分精确,没有一位集资参与人对判决书上认定的借款金额提出异议,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并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背后有情有义。要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既要义正词严讲清‘法理’,又要循循善诱讲明‘事理’,感同身受讲透‘情理’,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心服口服。”
我也一直在思考,如何做一名有温度的法官。我想,惩戒人只是刑事审判的一方面,更重要的是救治人、帮助人。因此,我在处理有明确受害人的刑事案件时,都会非常注重做刑事和解及附带民事调解工作,力求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2019年,我办理一件大学室友间的故意伤害案,被害方态度坚决,要求严惩被告人,并赔偿损失。
该案事实清楚,判决并不难。难的是解开被害人的心结、抚平其心理创伤,同时防止两位同学及他们家庭之间积怨加深。
我认真倾听双方的诉求,不断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在庭审中含泪向被害人及其父母鞠躬道歉,并表示真诚认错、接受法律惩罚;被害人通过握手表示接受被告人的歉意。这一刻,我觉得一切付出与努力都值得。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措施逐步落地,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坚定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新的征程上,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我将不惧挑战,一往无前,为守护百姓安宁、捍卫司法公正贡献自己的力量。
(作者系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