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晚,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完成各项议程,通过《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共同声明》(以下简称《共同声明》),圆满落下帷幕。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闭幕式并致辞。
图为参加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的代表进行云合影。
《共同声明》指出,金砖国家最高法院将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平等保护各国公民权益,持续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促进贸易法律规则的协调统一,在成员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维护公平、诚实、守信的区域合作。金砖国家最高法院认同信息技术对法院工作的重要性,并将进一步加强智慧法院建设,将深化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合作,期待在金砖国家合作框架下,利用信息化手段增进国际司法协助作用,赞同继续加强法官培训和司法案例交流领域的合作。
周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他指出,本次论坛围绕“新时代的金砖司法合作”主题深入研讨,与会各方在平等交流中探索司法合作新路径,在包容互鉴中共话司法为民新举措,共谋维护公正司法新路径,形成《共同声明》等许多重要共识和成果,必将有力促进金砖国家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更高水平司法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周强表示,本次论坛深化了合作共识、增进了友谊互信、擘画了光明未来。与会各方坚持开放包容、互学互鉴,平等交流、畅所欲言,分享探索实践、凝聚合作共识,进一步夯实了互信基础,深化了彼此友谊,拓展了合作广度深度,为金砖国家司法交流注入新内涵、开启了新征程,将对各国司法领域交流合作产生深远影响。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愿同金砖各国司法机关一道,始终秉持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金砖精神,进一步深化交流合作,服务金砖国家构建更加全面、紧密、务实、包容的高质量伙伴关系,用实际行动为建设美好世界作出更大贡献。
巴西联邦共和国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罗沙·韦伯,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维亚切斯拉夫·列别杰夫,印度共和国首席大法官乌代·乌梅什·拉利特,南非共和国最高上诉法院大法官博伊西·姆巴分别致辞。他们表示,金砖国家大法官论坛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深化了金砖各国最高法院的交流合作,与会各方结合各国司法实践,就金砖国家司法领域合作和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深入交流,达成重要共识,取得丰硕成果。希望各国司法机关继续加强交流互鉴,在国际商事纠纷化解、智慧法院建设等领域开展更多层级、更大范围的合作,携手同心应对各种挑战,把金砖国家司法领域的合作提升至新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主持闭幕式,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闫希军出席闭幕式并致辞。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贺荣,二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杨临萍,二级大法官、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金银墙,二级大法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澳门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法官宋敏莉,全国人大代表邓泽永,全国政协委员潘惠丽出席闭幕式。最高人民法院、海南省直机关、海南等地方法院有关代表,巴西联邦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印度共和国、南非共和国部分大法官、法官代表,以及部分驻华使节出席闭幕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