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中院:用好“微法院” 知产审判不停摆
2022-05-27 15:43:32
 

  中国法院网讯(黄奕鑫)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覃学敏充分运用“微法院”线上线下融合,“云调解”了美宜佳控股有限公司诉武宣县武宣镇美宜佳某食品便利店、韦某妹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

  被告韦某妹所经营的武宣县武宣镇美宜佳某食品便利店提供的服务,与原告美宜佳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类别系类似服务,且被告招牌处使用了与原告注册商标高度近似的标识。原告认为,被告使用店招的方式与原告使用商标的方式几无差别,被告同样在招牌处使用了与原告注册商标高度近似的标识,其使用标识的方式与原告无异,这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为被告与原告的招牌有着特定的联系,从而给原告的品牌以及名誉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给原告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及赔偿损失。

  庭前调解中,覃学敏分别与原被告双方进行电话沟通,了解到被告在原告起诉后积极主动更改招牌以及相类似店招的方式,于是,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促使双方同意协商解决。因原告身处外地,便通过网上庭审系统对该案进行线上线下融合调解。经过法官耐心释法,主持双方协商调解方案,被告获得原告谅解,最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庭后,原告代理人代表公司向法院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