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坚持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相结合,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水平。自2019年4月1日正式履职以来,天津三中院审结涉未成年人各类案件161件,多案入选全国、全市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未成年人网络打赏主播案,被央视焦点访谈、法治深壹度报道,并被最高法院年度工作报告引用。
加强工作统筹,推进审判专业化。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要求,从加强涉少审判、夯实审判机制建设、精细审理重大疑难典型案件、深化普法宣传等方面,持续加强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成立少年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在刑庭、各民庭、行政庭设立专业合议庭,选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且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工作的女性法官负责审理,确定相对固定的审判辅助人员,保证未成年人审判队伍的专业性和稳定性。
教惩救助一体,强化权益保护。在涉少刑事案件审理中,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立场;在民事案件审理中,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保障原则,对离婚案件夫妻未就患儿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判决不准予离婚,对护理公司未对母婴善尽注意义务致新生儿患病的,判决应当赔偿,对已达成调解协议的涉新生儿医疗损害纠纷因新的损害事实出现,准予另行起诉,切实以司法力量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注重未成年人隐私保护,严格落实相关案件不公开审理和庭审、文书不上网公开制度,通过两方先行调解、背对背调解等,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程序性权利。
多元普法宣传,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加强未成年人普法宣教;组织空港学校师生参与“你好新时代,法治我先行”法院开放日,分赴辖区学校开展“成长路上,法治同行”“弘扬宪法精神 共塑法治信仰”“少年的你 有法相伴”法治活动,举办少年模拟法庭,共同编演普法情景剧等,受众师生达千余人;广泛利用新媒体普法宣传,发布“以案释法系列之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解读”等多期主题文章,不断提升法治教育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