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离婚拒付孩子抚养费 法院尽策竭力促履行
2022-05-17 15:35:46
中国法院网讯(陈飞)“我知道错了,以后我一定每月按时支付孩子抚养费。”2022年5月16日,在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释法明理后,多次拖欠孩子抚养费的被执行人黄某向执行干警承认错误,并承诺今后主动履行抚养费。
李某与黄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灵宝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原告李某(女)与被告黄某(男)离婚;婚生女孩由原告李某抚养,被告自2016年12月起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300元,每年抚养费限当年12月前一次付清,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等内容。判决书生效后,黄某迟迟未履行法院判决,拖欠孩子抚养费。2022年3月,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干警敏锐地发现双方当事人非常“眼熟”,在进一步核实中发现,2019年李某就抚养费纠纷申请过一次执行,当年该案已经案结事了。随后,干警在沟通中得知,这三年,被执行人黄某一直拖欠孩子抚养费,孩子母亲李某因独自一人抚养孩子经济压力大,每次讨要抚养费都很困难,只能选择到法院求助。结合申请人实际,干警认为如果当事人每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才能顺利拿到上一年抚养费,无疑增加了胜诉当事人的诉累,在一定程度上浪费司法资源,同时也不能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为尽快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执行干警一方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名下各类财产、入村入户调查等方式,向其施压督促履行,另一方面从情理法多角度劝解被执行人从保护孩子成长的角度按时履行。经过执行,黄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及时向法院缴纳案款,并承诺今后一定按时履行判决书内容。
下一步,灵宝法院执行局干警将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进一步强化学习,提升能力素养,全面分析研判案情,多措并举,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