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巧用“善意执行” 助力诚信履行
2021-11-24 15:51:53
 

  中国法院网讯(张少泽 建益帅)“法官,我公司会积极配合法院解决此案件……”2021年11月20日,一起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刘飞,承诺会积极配合执行工作。

  2021年4月,某公司职工周某找到李某说公司有一批生猪需要代养,双方商讨具体代养事宜后,签订了一份委托养殖合同,随后又口头约定了代养费为每头每天2元。待李某将生猪交付该公司后,对方却未能按照约定支付费用,协商未果后引起诉讼。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灵宝某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李某35000元,多次索要未果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四组接到该案中,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到该公司工作人员进行释法明理,并通过微信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等,责令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针对该案,承办法官没有直接对该公司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从企业经营发展的角度出发,引导其换位思考,阐明强制执行将会对企业产生的消极影响,督促其尽快履行,维护企业信誉度。最终,法官用真诚的态度与善意的执法理念,赢得了企业的信任与理解,该公司工作人员主动联系法官,如约履行完毕35000元的还款义务。

  在该案的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法理并用、情理结合,让案件有序推进,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民营企业的经营发展。案件的顺利执结,彰显了灵宝市人民法院在维护司法权威的同时也以更加灵活的措施依法善意执行、文明执行,以良好的司法环境促进当地营商环境的优化,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