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杜慧敏)针对被告长年在外跑运输、工作时间及地点不固定的情况,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提出让被告自行选定时间,并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开展诉前调解,在被告选定的5月8日(星期日),该案经立案庭工作人员和特邀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得以顺利化解。
2013年,张某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余某赊购价值近8万元的建材模板后,一直未还款。余某无奈将张某起诉到都昌法院。
在收到起诉材料后,该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一方面积极引导余某通过诉前方式解决纠纷,另一方面主动向张某所在地的基层组织了解张某的情况。
经了解,张某已改行成一名在外从事长途运输的物流司机,工作时间不固定,短期内难以回县应诉。考虑到张某系货运司机且正值疫情防控期,立案庭工作人员遂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该案诉前委托给都昌多元调解中心,依托法院远程视频调解系统进行调解。
4月27日,特邀调解员告诉立案庭,因张某的雇主要求他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故调解只能在驾驶途中进行,但考虑安全因素,调解工作难以正常进行。立案庭在向张某了解情况后,再次与余某进行了沟通。余某与张某约定,在规定的时限内,由张某确定调解时间,再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调解。
5月7日晚上十点,张某向立案庭工作人员发来消息,表示5月8日下午三点可以进行调解。
5月8日下午三点,特邀调解员与身在广州的张某成功连线。张某表示,因各种原因,他才刚刚送货到达目的地,货物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卸完,卸货时经常需要挪车,希望能再等等他。
下午四点,张某再次上线,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张某说,这个钱他一直挂在心上,只是苦于生意失败,加之疫情下的经济不景气,确实无力一次性偿付,希望能分期付款。感同身受的余某也说,如果不是生意难做,也不会将张某诉至法院。在双方达成分期三年的还款协议后,特邀调解员指导当事人在手机上对调解笔录在线签名,并申请司法确认。
调解工作结束时,张某再次打来电话,表达了对余某的歉意,同时,对特邀调解员、法院工作人员踏实的为民作风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