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陈珊)3月25日上午,春分后的莲花村花团锦簇、热闹非凡。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罗龙法庭庭长郎桔,带着庄严的国徽和厚厚的卷宗,与书记员、家事调解员一同来到了刘大娘的家。
“法官啊,现在我老了,眼睛也看不见了,几个孩子都嫌弃我,你可要为我做主啊。”81岁的刘大娘见到法官便哭诉道。
“大娘,您放心,我们今天来就是来帮你解决问题的。”法官一边安慰一边观察着刘大娘的居住环境。刘大娘一共生育了四个子女,目前住在长女家中,但长女身患重度残疾,生活也需要他人照顾,并且家庭条件较为困难,根本没有赡养能力。法官意识到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迫在眉睫。
“村委会曾经调解过很多次,但是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老人和子女之间有心结。”赶来的村主任介绍到。为了及时落实刘大娘的养老问题,法官决定就地开庭。
“作为子女,你们觉得自己应该赡养父母吗?”法官直接进入主题,向四名子女发问。“我愿意承担赡养责任,但是老人现在不愿意到我家里住。”“老人愿意过来我也愿意接,但是我有我自己的家庭要照顾。”“在我这里住的时候,我们总是会发生口角。”法官耐心地倾听着大家的意见。
很快,法官发现这个案子与大多数案子情况不同。四个子女都认同,赡养老人是他们应尽的法律义务。但是由于刘大娘性格强势,与儿媳、子女之间产生了很多矛盾,才导致大家对她的养老问题有了争议。于是,在法官的安排下,法官、村主任、援助律师和家事调解员,分头做起了调解工作。
经过2个小时的调解,最终,考虑到大女儿自身条件,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大娘由其他三个子女轮流照顾。刘大娘见养老问题有了着落,也终于破涕为笑,在场的人也跟着笑了起来。
自2017年探索家事审判改革以来,南溪区法院建立了以家事审判为中心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对于赡养案件采取“一调查、二巡回、三化解、四普法、五回访”的工作模式,努力促成矛盾实质化解,积极融入区域基层治理,营造良好的法治乡村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