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张国宝)3月10日,阳光明媚,微风拂面。田野的油菜花,暖暖的太阳照着,绿油油的叶片衬托下,小巧玲珑的金色花瓣,漂亮极了,显得更加鲜艳迷人。
这天上午,我和书记员小潘,携带案卷,下乡前往某房地产置业公司,就一起案件涉及的关联纠纷进行调解。车辆行驶在公路上,车窗外掠过的,是金黄色的油菜花。心里想的是纠纷案件,与周末欣赏油菜花相比,心情要逊色许多。
巡回审理的案件,涉及到案中案纠纷。这是我和书记员小潘第三次前往某房地产置业公司,如能一起化解,不仅可以消弭陈某与某房地产置业公司认购商铺纠纷,而且可能促使正在审理的委托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妥善调解。
2018年10月3日,经某外包房地产置业顾问黄某介绍、推动,陈某采取先订好商铺,尔后根据市场行情,由黄某帮介绍再转售的方法,意欲赚取差价。于是,陈某与某房地产置业公司签订一份认购商铺协议,约定陈某认购两间商铺,某房地产置业公司收取陈某每间商铺改图定位费5万元,共计10万元,且约定商铺具体位置和门牌号及优惠后基准价格,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按基准价核算总价款。陈某如不按认购协议规定缴纳首期房款或不按约定时间和要求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即视为自动放弃商铺的优先购买权及优惠政策,某房地产置业公司有权在不另行通知陈某情况下将该商铺另行处置,所收取改图定位费不予退还。
市场变化莫测,预计前景并不遂如人愿,原先看好商铺热销买卖,再转卖时前景暗淡,即使保本价格转让也无人问津。面对商铺行情下滑的现实,陈某不愿再与某房地产置业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商铺买卖事宜一直搁置。某房地产置业公司收到改位费10万元,没有对商铺进行改位。后来,黄某也离开销售岗位。某房地产置业公司坚持要求陈某购买预订两间商铺,否则所缴纳改位费10万元不予退还。陈某看到10万元要打水漂,遂多次找黄某搓商解决办法。
事情就这样悬着,转眼就过去了两年多时间,商铺价格仍呈下跌趋势。2020年8月19日,陈某与黄某签订协议,考虑到商铺订金10万元未退回,由黄某于每年8月底向陈某支付贷款利息;如10万元某房地产置业公司不退还,则商铺由黄某选择购买一间,所缴纳的10万元转给黄某,黄某向陈某出具借条,且按银行利率计付利息;如某房地产置业公司有合适公寓出售,则由陈某选购公寓,缴纳的10万元作为公寓订金。上述方案如果均未能成就,若某房地产置业公司没收10万元,则由陈某、黄某平均承担本金和利息。协议签订后,黄某于2020年11月13日和2021年3月18日向陈某各支付利息3000元、3000元。
2022年1月13日,陈某以委托合同纠纷向法院起诉,要求黄某偿还本金10万元及利息17410元。
陈某与黄某原本是很好的同学关系,为10万元的损失,闹上了法庭,经两次开庭审理,双方各执一词,调解工作陷入困境。
考虑到案件的起源,是陈某与某房地产置业公司之间签订的商铺认购协议。“汝果欲学诗,工夫在诗外”,委托合同纠纷案件能否调解,取决于陈某与某房地产置业公司间认购商铺协议是否能得到妥善处理。孔子云:“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该起商铺认购虽然尚未进入诉讼,但与委托合同纠纷案件具有关联性,若能主动消弭,也许能收到异样的效果。思路决定出路,我与书记员前往某房地产置业公司进行沟通,认真倾听意见,适时辩法释理,耐心协调解决改图定位费10万元的问题。
“既然签订认购商铺协议,就应当履行。”某房地产置业公司负责人强调说,“陈某不要商铺,公司股东认为改图定位费不能退还。”
“收取了改图定位费后,是否对商铺进行改建?”我询问道。
“没有,但是认购协议写了,后续拒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改图定位费不予退还。”
“那个认购协议,还不是正式买卖合同,说明你们双方买卖合同还未成立。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我补充道,“没有签订合同,只能说明违约。根据法律规定,违约方则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那我们双方再行协商解除以前签订的认购协议。”
“解除认购协议后,你们公司对商铺还可以另行出售,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提示道,“改图定位费,退回多少,双方可以协商,以避免引起新的诉讼。违约责任的承担,看看民法典的规定。”
三月中旬,是家乡的油菜花儿开的季节。
3月12日,星期六,阳光暖和,县第十一届“金花文化旅游节”隆重举行。
漫步田野,一望无际油菜,太阳照耀下,像金黄色的毯子。扑鼻的油菜花香,吸引着人们,大人带着小孩,或朋友相约,三五成群,或自行驾车,或骑行单车,走向田野,亲近油菜花。
微风吹过,碧波荡漾,油菜花儿,在风中摇曳,别是一番风景。顽皮小孩看到蝴蝶,追逐在油菜花地里;丛中的小蜜蜂,忙碌着采花粉,几只蜜蜂像是在花粉上起舞,时而发出“嗡嗡嗡”的声音。
踩在土地上,油菜花香和泥土芬芳,沁人心脾。仔细看看那油菜花,细细长长,青色的叶片,整整齐齐,全开的油菜花,薄薄的黄澄澄的花瓣,弯着腰围绕着花蕊;半开的油菜花,躲藏在绿叶间;没开的油菜花,外面还是青色,挂在油菜杆上。抬头望望天空,朵朵白云随风飘移。美丽的油菜花,为春天增添些许光彩。“篱落疏疏一径深,树头新绿未成荫。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
油菜花,真的太美了。这样美好的油菜花,相信案件的调解,会从“山重水复疑无路”迎来“柳暗花明又一村”。
3月14日,陈某与某房地产置业公司签订协议,约定陈某因订购商铺意欲转让赚取差价,但未能卖出,错过了某房地产置业公司销售商铺黄金时段。现经双方协议,解除认购协议,由陈某承担违约金22000元,剩余款项78000元某房地产置业公司予以退回,原认购商铺由某房地产置业公司再行销售。
3月15日,我和书记员小潘召集陈某与黄某进行调解,陈某出示了解除认购商铺协议,两位老同学见面,彼此的心情好了许多。经调解,双方很快达成协议,黄某给付陈某8000元,当场微信支付6000元,剩余2000元于3月22日前支付,其他诉请陈某予以放弃,双方纠纷一次性解决。
至此,该起委托合同纠纷案顺利调解结案;同时,从源头上化解了陈某与某房地产置业公司认购商铺之间的纠纷,实现了调解一起案件,兼顾化解一起纠纷的目的,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春天里,漫山遍野的油菜花,游人欣赏,心情愉悦;油菜花籽,榨成食油,绿色生活。“油菜花开,到处都是老百姓幸福的笑脸。”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呈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我想,纠纷案件,也有各种原因形成,不能机械办理,应当讲究方式方法。“哪怕多走几步,多跑几趟,多沟通几次,只要能促使纠纷解决,也是值得的。”为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主动做好司法服务,积极化解纠纷,是新时代法官的应尽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