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顾华倩)3月9日,申请执行人张某连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一则图文,“为临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点赞,办案神速,为人民服务好样的”。
事情还要从2018年说起,张某连从事家具生产经营,李某多次向其购买床头。 2021年6月经双方结算,李某共欠张某连货款57100元,并出具欠条一张,约定当月支付7100元,余款每月支付5000元,但李某未按照约定支付,经多次催要未果后,张某连将李某诉至法院。
今年2月11日,山东省临沭法院开庭进行了审理,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并约定了支付期限,其中第一期于2月20日前给付10000元。可到了约定时间,李某再次爽约,未按约定支付欠款,张某连于是向临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胡珂先是来到被执行人李某家中,面对面向其讲清利害关系,做其思想工作,随后又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进行交流沟通,劝说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此期间,李某也曾索要申请执行人张某的银行账户,表示要打钱还款,但货款始终不见踪影。
鉴于被执行人李某的屡次失信,执行干警胡珂意识到必须发挥强制执行的威慑力,遂决定依法拘传被执行人李某。3月8日上午,李某被拘传到案后,执行干警告知其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法律风险。在强制执行的威慑和干警的开导下,李某意识到一味逃避不能解决问题。为减少时间成本,尽快解决纠纷,他向亲友多方筹款,一次性偿还了货款57100元。
从立案到结案,执行干警用时14天成功执结该案,帮助申请执行人张某连追回欠款,张某连感动于执行干警的辛勤付出,连连称赞“有你们真好”“真的非常感谢您,办案速度杠杠滴”“临沭法院值得信赖”……
申请执行人的肯定与褒奖,极大的鼓舞了执行干警的信心,承办该案的执行干警胡珂在申请执行人张某连的微信朋友圈中回复道:“感谢你对我们法院执行工作的褒扬,以后工作中,我们会更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