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依照法定程序提出议案,是宪法法律赋予代表的基本权利,是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形式。
总结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来的五次大会可以发现,代表们在大会期间共提出议案2282件,这其中,绝大多数是法律案,共有2249件,占到了98.55%。五次大会期间的议案数量整体呈上升趋势,2018年大会期间提出议案325件,2019年、2021年、2022年都超过470件,2020年达到506件。
记者梳理发现,这些议案都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着力通过立法推动和保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发展战略落实;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以法治方式推动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
一次到五次大会期间的代表议案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比如提出修改公司法、证券法等,制定社会信用法、商业秘密法等,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立法加强民生保障和创新社会治理,比如提出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就社区矫正、校园安全、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等提出制定法律的议案等;完善国家机构组织和职能立法,比如提出制定监察官法以及检察公益诉讼等方面的法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立法,比如提出制定长江保护法、资源综合利用法、湿地保护法,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
同时,代表们提出的议案,还具有鲜明的年度特点。如2020年5月的全国人代会,是在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的背景下召开的,所以一个突出特点是关于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的代表议案数量多,约占议案总数的四分之一:如围绕加快构建疫情防控法律体系,提出修改传染病防治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围绕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出修改突发事件应对法、价格法、慈善法;围绕构建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提出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渔业法。
比如今年,紧密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计划,推动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立法工作步伐,代表们提出了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民事强制执行法、黑土地保护法,修改企业破产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议案,这些立法项目都已纳入了今年常委会的重点工作安排。此外,代表们还提出了修改刑法、启动条件成熟领域法典编纂的议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大会秘书处议案组组长郭振华介绍,大会秘书处会对代表议案进行认真分析,提出处理意见的报告,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并于会议期间向提出议案的代表团和领衔代表书面反馈交付审议情况。
对代表们议案的处理,不仅限于大会期间。代表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决定不列入本次会议议程的,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在大会闭会后审议。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
如去年10月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就听取了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外事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人分别作的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该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同年12月的常委会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人分别作的交付该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本次大会。
代表们提得认真,有关方面处理得也认真。近年来的代表议案,有的已经完成了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并施行,有的法律正在制定、修改过程当中,有的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或相关工作计划。
聚焦时代焦点,求解百姓难点。代表们提出的议案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有关方面认真处理、务求实效。来自人民的好声音提得好、办得好,生动展示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点和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