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深耕细作 为百姓点亮实质解纷的"明灯"
2022-03-09 19:06:23 | 来源:法治网 | 作者:刘佳
 

  “牢记人民至上,始终把人民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及时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到这句话,让大家看到各级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理念。

  作为群众对政府的有力监督方式,行政诉讼已经渐趋成为政府群众良性互动的有效渠道。“民告官”的背后,如何突出问题导向,更好解决群众诉求成为重要课题。近年来,各地创新运用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完善行政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力推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交出了一份亮眼答卷。

  制度保障,诉源治理有据可依。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意见》等司法文件,推动争议多元化解,发挥行政审判参与诉源治理效能。

  各地法院纷纷出台相关规定,例如,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案件巡回审判切实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的意见》等,旨在进一步优化行政审判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让诉源治理成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十项措施》,要求全省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要持续推进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行政争议诉前和解制度,深化诉非联动的平台、机制、人员、保障对接,线上线下同步开展重点项目法律咨询、法律指导、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等工作。要突出源头预防,注重前端化解,强化对行政机关的法律指引,协助行政机关开展矛盾纠纷风险隐患排查,努力将行政争议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

  多措并举,效率和效果实现双赢。

  设立诉源治理工作站成为主要举措之一,湖南省长沙、衡阳、怀化铁路运输法院先后成立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工作站,以专业化服务为群众化解争议提供更多的帮助和便利。

  诉前调解把争议解决在前,江苏推动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律师工作站的人民调解员和值班律师入驻“江苏微解纷”平台,通过在线咨询、在线调解等服务功能将易解决的行政争议在诉前化解,实现效率和效果的双赢。

  多方联动推诉源治理纵深发展,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贵州省委依法治省办出台《关于推进减少行政诉讼促进纠纷化解的意见》;吉林省司法厅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印发了《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通知》和《关于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通知》,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联动协作机制为群众解纷提供更多的途径和方案。

  落地有声,百姓感受得到的实质解纷。

  找寻矛盾源头,一次性化解纠纷。浙江省各级人民法院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职能作用,推进“当事人一件事”改革,开展“一人多案”和群体纠纷化解工作,涉“城中村”改造引发的100余案件、沈某等8人因对征收补偿标准不满提起的80余起复议及诉讼案件圆满化解。

  延升审判职能,以个案审理促类案公正。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张某某等诉焦作市社会保险中心不履行法定职责案,积极发送司法建议,促成《焦作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出台,从源头化解此类案件。

  创新调解协调,以类案规则促立法完善。深圳市两级法院与司法局、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联动并依托深圳市行政审判中心设置的行政纠纷调处工作室,组成专业行政调解团队,开展公积金案件化解工作,取得实效。深圳市两级法院还参与推动地方立法确立追缴规则。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诉源治理是解决争议纠纷的一味良药,通过司法实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理念,人民法院定分止争的同时,还为群众化解纠纷提供多种解决方案,帮助百姓点亮了实质解纷的“明灯”。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