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拒付尾款 法院调解促使履行
2022-03-08 15:14:19 |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经法院组织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杜某向原告赵某支付工程款75000元。
原告赵某诉称,自己与被告杜某于2021年5月26日签订了《分包合同》,约定由赵某为杜某设计施工某工程的所有门窗的制作和安装,工程价款的3%作为定金,完工后支付90%,验收合格后支付7%,以及约定工程定金、尾款的比例。后原告赵某已完成全部案涉工程的施工,并经验收合格。经双方确认,原告赵某的工程价款为711620.12元,但被告杜某仅支付580000元。因多次催收无果,原告赵某将被告杜某与某劳务公司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了解到被告杜某因对案涉工程的质量有异议,与原告赵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故不愿支付剩余工程款。考虑到案涉工程已竣工验收,为及时帮助工人们拿回工资,承办法官多次与二被告进行沟通,耐心细致地开展说服教育,成功劝说被告杜某支付工程款,而原告赵某也同意作出让步,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杜某向原告赵某支付75000元,矛盾顺利化解。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