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车辆惹争议 换位调解促和谐
2022-03-01 09:09:55
中国法院网讯(夏维)近日,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十九里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据悉,原告倪某某和被告王某某系朋友关系,双方于2021年5月达成口头车辆买卖协议,约定倪某某以总价款170000元的价格,购买王某某所有的宝马牌小型轿车一辆,双方未签订书面买卖合同。后倪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共计转给王某某89250元,王某某收到款项后,并未与倪某某协商车辆过户和剩余购车款的事宜,倪某某联系不到王某某,所以无法实现买车的目的。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倪某某诉至法院。
为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庭工作人员主动联系王某某了解详细情况,据王某某所述,王某某收到购车款后,曾把汽车交给倪某某使用,但倪某某使用过程中车辆发生碰撞,王某某处理后担心倪某某再次发生事故,遂把汽车取回,双方误解就此扩大。工作人员为王某某提供两种方法,一是返还收到的购车款;二是把车过户给倪某某,由倪某某支付剩余购车款。工作人员后与倪某某进行电话沟通,并说明王某某希望以第二种方法解决该纠纷,倪某某表示同意。本着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原则,在工作人员的建议下,双方自行处理进行汽车过户和支付购车款的事宜,倪某某于2022年2月23日撤诉,实现了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