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盗掘古墓葬 三男子分别被判拘役五个月
2022-02-22 15:53:18
 

  中国法院网讯(艾小川)三人合伙盗掘古墓葬,近日,江西省金溪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三男子拘役各五个月,并各处罚金五千元。

  2020年6、7月的一天,男子姜某甲、姜某乙、程某伙同徐某、余某(均另案处理),窜至金溪县黄通乡某杉树林中,盗掘了一座古墓,挖到两个土碗,两个泥罐子。后余某五人到金溪县秀谷镇吴某(另案处理)家中,将这些土碗和泥罐仔卖了7700元,男子姜某甲、姜某乙、程某、徐某四人每人分到1200元钱,剩下的钱都分给了余某。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甲、姜某乙、程某构成盗掘古墓葬罪。三被告人共同犯罪,但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自愿预缴罚金,可依法从轻处理,综合考虑本案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