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业务学习交流 提升专业工作能力
伊犁州分院开展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调解培训
2022-01-17 08:51: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王书林 吴新民 肖梅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与州农业农村局共同举办州直县(市)农村土地(牧区草场)承包纠纷仲裁员和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班,对152名辖区仲裁员和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指导。
此次培训内容包括农村土地(牧区草场)承包法律法规解读、调解实务解析、疑难纠纷化解技能等,旨在引导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提升多元解纷实质化运行水平,推进农村土地(牧区草场)承包纠纷诉前调解走深走实。培训安排来自一线的仲裁员和人民调解员充分开展经验分享,旨在增强调解员业务能力、为辖区广大农牧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
培训中,州分院民一庭副庭长芦海龙、审判员王帷嘉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围绕审理农村土地(牧区草场)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深度解读民法典涉及土地(牧区草场)承包经营权重要条款。培训以厘清农村土地制度“三权分置”即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及土地经营权概念为起点,对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司法解释新修改内容,结合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农村土地(牧区草场)承包纠纷化解提供调解思路和方法,为参与诉前调解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