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小我”之力成“大我”之事
2021-12-21 10:11: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曾亚妮
 

  心有“大我”,志在万里。法治事业的伟大变革,靠的是一代代无数“小我”的砥砺奋斗。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深化改革时期,各种矛盾叠加出现,社会诉求对司法的依赖远甚从前。秉持精雕细琢、精益求精、尽善尽美的工匠精神,努力在司法实践中提供社会认同、人民群众接受的司法服务,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这是每个法院“小我”的担当。

  大局意识是法院工匠精神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反复强调要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一个优秀的法官必须以政治立身,讲政治是具体的,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中。在学习积累中,常怀赤子之心,全面把握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锻造政治品格,做到知行合一;在新冠疫情面前,顶住压力,兼顾办案和突击,坚守法治与温情;在当事人质疑时,耐着性子,做好倾听和释明,为群众排忧解难。

  锻造工匠精神,离不开持之以恒的学习创新。法院面对的矛盾纷繁复杂,好的裁判需要平衡法理与人情。青年干警是法院的生力军,精力充沛、富于创造力是他们的优点,但社会经验相对不足则可能是大多数年轻人的短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青年要成长为国家栋梁之材,既要读万卷书,又要行万里路。因此,要多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更要充分考虑生动的实际生活和现实的真实性,注重研究新情况,认真分析新问题,积极寻求新对策,破除就事论事、就案办案思维,通过个案的调解开庭和文稿撰写,去探索法律条文的普遍意义,去提炼总结优秀审判经验,去传播法治好声音,追求突破“天花板”,成为更好的自己。

  敬业品格是法院工匠的必要配置。从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马锡五,到“最美奋斗者”宋鱼水,“燃灯者”邹碧华,再到胡国运、周春梅、魏晶晶、杨军等,他们用自身实践生动诠释了舍小利求大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懂得“100-1=0”的道理,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的良好形象。每一个案件都是司法的原料,每一份裁判都是正义的产品。每个“小我”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汲取榜样的力量。

  法院“小我”要以工匠精神常思己过。习近平总书记谈到,干部一定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只有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拧紧了,把思想觉悟、精神境界提高了,才能从不敢腐到不想腐。司法公信力是司法的本质要求,法院人要树立底线思维,勇于自重、自律、自省,时刻遵守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把牢纪律规矩的红线,守住廉洁司法的底线。更要淡然名利,注重培育“居心于有意无意之间”的淡然名利观,绝不为名利所束缚。

  法院工匠更要怀揣梦想前行。人们常说法院是负面能量的承载地,每个“小我”不停摸索着化解矛盾纠纷的答案,行走在天平的两端,依然会有质疑的声音响起。公平正义是人民的向往、幸福的尺度,带着司法为民的笃定,每一个“小我”仍在奋发有为,淬炼自我。法院人献“小我”之力于“大我”之建设中,要一步一个脚印,结合岗位情况和自身实际,做好当下小事,积累尺寸之功。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