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曲阜法院四举措完善破产案件办理机制
2021-12-16 16:34:0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汪有生 卢金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市场资源配置、实现市场出清等方面的功能,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通过采取四项举措,积极探索破产案件审理模式,着力完善破产案件办理机制,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破产审判团队

  成立以民二庭牵头,执行局协助的专业破产案件办理小组,组建法律素养高、专业能力强的专业审判团队,安排办理小组成员和审判团队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一网两平台”的使用培训,在人员和物资保障方面给予支持,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充分发挥破产案件专业化审判优势。

  二是坚持多管齐下,促进破产财产变现

  在审理破产案件过程中,依托上级法院,制定工作细则,综合运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拍卖、网络查询、电话咨询等方式,对破产财产进行网络拍卖,最大程度对破产财产进行变现,尽可能提升债权人的经济利益。

  三是凝聚多方力量,落实破产联动机制

  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建立府院联动机制,采取“竞争+抽签”的方式确定破产企业管理人,积极探索在全国范围内选任管理人方式方法。与曲阜市税务局联合制定了《关于企业破产处置涉税问题处理实施意见》,积极探索构建欠薪保障机制,确保每一起破产案件均能实现软着陆。

  四是推动繁简分流,提升破产案件质效

  出台《曲阜市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破产案件的规定(试行)》,简化破产案件立案审查流程,对于符合条件的及时受理,确保早日进入破产程序。制定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办法,明确使用简易程序破产案件类型,制定工作规则,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对破产案件办理中的费用支出明确要求在专用平台上进行收支审批,加强对破产案件办理工作的监管。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