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百人大执行 180亩土地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
2021-11-09 09:02:51 | 来源:中国执行公众号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对申请人良庆区那马镇那马社区某坡第2、6小组、某村委会六某坡组与被执行人南宁市某材料公司、郑某某、陈某某物权保护纠纷等四个案件成功执行完毕,将涉案的180亩土地完整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对该四案的执行共历时9天,共拆除简易板房近200间、建材生产线2条,搬离厂区内堆放的水泥制成品2000余吨,清除搬离各种杂物万余件,笔录问话14人,强制带离并训诫2人。

  案件的基本情况

  申请执行人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那马社区某坡第2、6小组、某村委会六某坡组与被执行人某材料公司、郑某某、陈某某物权保护纠纷三案及申请执行人周某某与被执行人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那马社区某坡第4小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月7日向良庆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良庆区法院于2020年1月7日对上述四案依法立案。四案确定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如下:

  案件1:

  被执行人某材料公司、郑某某、陈某某停止侵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搬离位于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那马社区某坡第6小组那邦岭等地的土地,并将这些土地返还给上诉人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那马社区某坡第6小组;

  案件2:

  被执行人某材料公司、郑某某、陈某某停止侵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搬离位于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那马社区某坡第2小组那邦岭等地的土地,并将这些土地返还给上诉人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那马社区某坡第2小组;

  案件3:

  被执行人某材料公司、郑某某、陈某某停止侵害,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搬离位于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那马村委会六某坡组平天岭及母狗岭等的土地,并将这些土地返还给上诉人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某村委会六某坡组;

  案件4:

  被执行人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那马社区某坡第4小组将位于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那马社区某坡第4小组母狗岭、大岭底、那槽秧等地的70.657亩土地交付申请执行人周某某。

  执行准备工作

  良庆区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后,因土地实际占用人某材料公司长期占据全部涉案土地拒不搬出,经主办人与执行局领导多次做动员工作,均无效果。因某材料公司对案件申请再审,加之执行时机未成熟,本案暂缓执行。自治区高院于2020年12月18日作出维持原生效判决的再审判决后,主办法官继续启动对该四案的执行,同时多次督促某材料公司履行义务并配合腾迁工作。但某材料公司一拖再拖,在自行拆除部分地上附着物后,以继续起诉维护其权益为由拒绝退出其占有使用的土地。

  2021年8月18日,良庆区法院向被执行人、土地实际占用人发出腾迁公告,要求被执行人在5日内自行腾空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腾迁公告届满后,良庆区法院于2021年8月25日-29日,10月27-29日分两个阶段组织力量对涉案土地进行了强制清理腾迁。

良庆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傅豪(左二)实地调研

  良庆区委政法委书记彭立,良庆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傅豪就该四案多次到那马现场进行调研并对该案的执行方案作出指示,要求妥善处理好执行中的各项问题,兑现申请执行人对法律权威的期望。

  多方联动,强力推进

  四案涉及土地面积大、人数多,双方因长期存在纠纷经常性地发生群体性纷争,对当地的和谐稳定产生了严重影响。良庆区法院受理案件后,院党组深知办理该四案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成立了由分管副院长陈庆东、执行局长韦思阳为总指挥的专案领导小组。执行局领导就上述四案件先后召开十余次协调会,十余次到现场与实际占用人沟通,案件主办人廖思养副局长也数十次与当事人对接商谈腾迁事由。鉴于实际占用人某材料公司态度强硬表示拒不主动腾迁,良庆区法院决定强制执行。

  强制腾迁前,良庆区法院对本次腾迁行动执行做了详细缜密的组织和部署,充分预判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并制订了详细的强制执行方案。在征得良庆区政法委及南宁市中院同意后,良庆区法院分两个阶段共组织执行干警30多名、城区特勤50余人、公安备勤30人,对涉案地块进行强制腾迁。同时,申请方也安排好临时堆放物品的场地,并组织十余台吊车、卡车、叉车负责现场生产线的拆除和所有物品的清运,一套完整、周全有力的执行方案加上人数众多的腾迁队伍,为案件的成功腾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良庆法院还邀请了当地基层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新闻媒体到场监督,并组织公证机构对整个执行过程进行公证,力保执行工作依法有序、公正透明地开展。

  第一阶段执行情况

  该腾迁执行的场地面积达180亩,厂区内野草荒芜,水泥制成品堆成一人多高,整个场地堆放得犹如迷宫一般。在之前多次接触过程中,实际占用人对抗执行情绪强烈。为了做到安全、高效地执行,在做好执行前一切工作准备后,在执行局干警与法警大队干警的紧密协同下,第一阶段的执行行动正式开始。

  8月25日早上八点,全体执行干警集结,先由韦思阳局长对该案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再由陈庆东副院长重申了各项纪律。最后由良庆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傅豪做动员讲话。傅豪院长出发命令发出后,陈庆东副院长、韦思阳局长率领30多名执行干警奔赴执行一线。

  到达涉案厂区后,面对堆积得高过人头的水泥制成品,庞大如山的机器设备,还有放着被执行人私人生活用品的简易板房,如何步骤进行腾迁、如何清点物品、如何在腾迁过程中妥善安置好清场的物品,众多问题需要法院一一解决。眼见执行干警大兵压境,此时某材料公司使出缓兵之计,主动提出再给3个月时间让其自行搬离。经组织各方当事人协商未果后,现场指挥组当机立断决定按原计划强制执行。

  在执行干警现场警戒和指挥下,十余台吊车、卡车、叉车及组织前来的几十名专业工人快速行动,各项工作同步进行,呈现出一片热火朝天的执行场景。迫于法律的权威,实际占用人也请来人员和车辆自行将其部分私人物品从简易板房内搬离。随后,在执行干警的指挥、监督下,厂区内的宿舍、食堂、办公室等建筑物、构筑物等被一一拆除,硕大的搅拌机和高大水泥罐也在拆解后被吊车运离厂区,一切进行得井然有序。

  执行工作进行到8月29日时,在厂区内大部分物品被清除搬离后,申请执行人同步在执行现场外围修建了简易围墙,对涉案土地进行了接管。然而,趁着执行干警晚上撤离现场的空档期,某材料公司组织了十余人重返执行现场,以判决不公将继续诉讼、公司尚有部分机械未拆除、其财产因案件执行受到损失等借口为由,干涉、阻挠申请执行人使用法院已执行交付的土地,并对申请执行人修建的部分简易围墙进行了破坏。同时,某材料公司向多个部门递交材料,对法院的执行行为不断进行信访。为解决错综复杂的新情况,经研究决定,良庆区法院暂停了对剩余厂区面积和未清运完毕物品的执行。

  第二阶段的执行情况

  在对某材料公司地提出的事项逐一进行答复后,十月中旬,执行局召开多次会议对第二阶段的执行方案进行研究,决定重启该四案的强制执行行动,并向城区政法委递交书面报告,请求协调城区特勤大队增派力量协助执行现场的秩序维护,并协调了城区公安分局派员予以备勤,以及时处置极有可能发生的抗拒执法事件。10月25日早上八点,执行局与法警大队全体干警,带领城区50名特勤人员,来到涉案厂区地块开展第二阶段的强制腾迁行动。

  根据执行方案,执行干警进入厂区后首先驱离了厂区内所有人员,并拉好执行现场警戒线,除了执行干警与现场作业工人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再允许进入厂区。但在执行过程中,仍有两名自称某材料公司股东的男子擅自进入执行现场并对正作业的吊车和搬运车辆进行阻挠。在执行干警勒令其离开后,又以讨薪等各种理由拒不离开执行现场,此时在执行现场围观的其他人员见此状后也伺机冲击和妨碍现场的强制执行工作。

  在此严峻的情况下,现场指挥员果断下令对两人采取强制带离措施。由于强制措施对其他人员起到了震慑的效果,现场围观人员逐渐散去,执行现场恢复正常作业秩序。

  在第二阶段为期四天的时间里,在执行干警的严密值守下,参加作业的工人顺利拆除了剩余的两条生产线,陆续搬运完剩余的大量的零散物品。几十名工人也加班加点在四天时间内修建了近五百米的固定砖砌围墙,为申请执行人实际接管涉案土地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了防止实际占用人趁法院撤离时又重新进入现场,良庆区法安排了部分干警在执行现场不间断值守到夜晚十点。执行干警的忘我付出,为第二阶段执行行动的完美收官奠定了基础。

  10月29日下午,上述四个案件涉及的180亩土地全部清空并实际交付给申请人管理使用。

  执行经验总结

  两个阶段的腾迁现场,都伴随着厂区内的尘土飞扬和炙烤着大地的火辣太阳,分管副院长、局领导亲自在执行现场一线进行指挥,与全体执行干警一同坚守在执行现场。尽管汗水早已浸润了制服,但全体执行干警一步不离的坚守执行现场,执行法官负责分配调度作业人员,书记员负责录制视频留存证据,公证处清点货物并一一登记造册,法警和特勤负责执行现场的秩序维护,作业工人有条不紊地拆卸吊装搬运物品,所有人员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强大的合力,让整个执行行动紧张有序,衔接顺畅。

  在第二阶段执行过程中,为了防范别有用心之人继续在执行现场无理取闹,执行干警在执行现场从早上不间断值守到夜晚。中午,局领导和干警在厂区内就地吃快餐,放弃午休配合作业工人加班加点。晚上,闪烁的警灯和天上的星星交相辉映,直到双方对抗隐患消除,执行干警才在星辰的注视下迟迟踏上夜归之路。

  经过两个阶段的执行,良庆区法院很好地把握住大型执行现场的执行秩序,没有发生大规模冲击执行现场的事件,也没有因大规模搬运发生任何生产安全事故,一切根据既定方案执行。两个阶段的大规模执行,既体现了文明执法,彰显了司法权威,同时也展现了良庆区法院兑现法律权威的坚定决心和执行干警的忘我奉献精神,更体现了执行干警超强的纪律性和执行力。

  近年来,良庆区法院积极启动协同执行机制,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就现场执行中的信息互通、分工配合等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先后开展了“良凤江森林公园250亩林地强制执行”、“银海大道市场强制腾迁”、“桂林十五栋别墅强制腾空”等众多大规模联合执行行动,打破单兵作战惯性思维,由司法执行“独角戏”逐步向多部门联合执行“大合唱”转变,提升了执行规范水平和执行效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