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一天腾空五套 强制腾房更高效
2021-10-26 08:50:35 | 来源:兴宁法院微信公众号 | 作者:闻静
 

  因被执行人拒不腾退司法拍卖房屋,司法拍卖竞买人黄女士迟迟无法入住其竞买房屋。为保障司法拍卖竞买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10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首次引入公证机关参与机制,在桂南公证处公证员的协助与见证下,兴宁区法院对涉案房产进行强制腾退,效果显著。

  当日,该院执行干警首先对涉案房产展开现场布控。在多次敲门均无人应答后,执行法官果断下令强制破锁。在开锁的过程中,门却自动从里面打开,被执行人终于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露脸”。面对法官的询问,被执行人称其没听到敲门声,这显然是推托之词。

  执行干警进入房屋后,依法对被执行人赵某某进行执行训诫,向其出示强制执行通知书,告知其不配合法院工作的行为将会被采取强制措施,如果有别的诉求,可以合法合理走法律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公证人员向申请执行人及其家属释理说法,跟随执行法官见证和清点每个房间目前的滞留物品,拍照和造册留存。此外,在执行过程中,公证员还就被执行人提出的诸如拍卖流程、滞留物品处置、换锁流程和笔录制作流程等问题耐心进行了解答并就被执行人赵某某在其唯一住房被执行拍卖后如何申请租房补助做了答复。经过释法说理,赵某某同意在规定期限内搬出房屋,并现场对该套房产更换了新的房门锁具。

  当天的行动中,该院执行干警还先后到达仙湖、江南星光大道、金川路等地开展强制腾房行动,共顺利腾空五套房产。

  此次行动是兴宁区法院重拳出击,严惩各类失信被执行人的一个缩影,也是该院全力开展南宁市中院“邕城风暴”专项执行攻坚活动的生动实践。同时,此次行动最大的特色便是引入公证机关参与机制,全程发挥公证员对法官执行活动的沟通、监督和证明作用。下一步,兴宁区法院将会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开展各类专项执行行动,充分发挥了公证的特殊职能作用,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