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传承邹碧华对于司法改革的实干态度和不惧质疑的担当精神;学习邹碧华的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的务实精神。我们要学习邹碧华,努力做一个坚持理想寻求真理的人、一个独立思考捍卫人民权利的人、一个不计个人得失为这片土地默默付出的人!
还记得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与世长辞的日子,这是我第一次听说邹碧华的名字,这个名字既陌生又熟悉,陌生的是素昧平生,熟悉的是他就是大家都向往的法官形象啊!这么多年,我一直向往成为他那样的人,他以一个法官的身份赢得了整个法律界乃至整个中国的尊敬。如今通过《人民法院英模事迹选编》再回味,他的精神仍激励我前行。但我想,对他最好的纪念是传承和发扬。
我常常在想,我们在怀念邹碧华时,究竟都在怀念些什么?当同事们怀念他时,怀念的是他在日常工作中恪尽职守、克己奉公。当律师们怀念他时,怀念的是“法律共同体”的职业目标。当他的妻子怀念他时,怀念的是他对家庭的眷恋。而我在传承邹碧华的精神时,要传承什么?说到底,邹碧华凭借着自身的法学素养、对职业的尊重、对责任的担当用生命践行了什么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我要传承他对于司法改革的实干态度和不惧质疑的担当精神。我在一份杂志中看到他曾经这样自省说:“很多人都抱怨司法不完善……与其抱怨,不如做好手中的事。每个人都是历史,如果每个人都能让自己完美一点,历史也会完美一点。”这句话是邹碧华的信念,也是他严于律己的真实写照,做好手中的事,管好自己,少些抱怨,不正是当下浮躁的我们需要的吗?邹碧华生前为司法改革不懈努力,奔走传道。如今,司法改革如火如荼、平稳有序地进行着,这场波澜壮阔的改革浪潮让中国法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让司法获得应有的尊严,让法院更像法院,让法官更像法官,我们何其幸运。时过6年,通过《人民法院英模事迹选编》重读邹碧华事迹,综合部门和业务部门交织的工作经历让我对法院工作有了更丰富的涉猎,对邹碧华事迹有了更多深入的思考,也对法官职业有了更加深刻而清晰的认识。6年间,我接触了大量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传统民事案件、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涉房地产案件等。我看到过曾被村里克扣种树补偿款,最终拿到胜诉判决的外嫁女看着我时感激的眼神;看到过10岁的儿子因见义勇为溺水身亡,父母从我手中接过补偿款时感动的泪水;也看到过48名农民工拿到欠薪后,举着锦旗送给我时的张张笑脸。这些普通人都给我留下了强烈的生命印象,至今回想起仍历历在目,也汇集成了我对法官职业的崇高梦想。
我要学习邹碧华的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的务实精神。他1988年从北大毕业进入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做起,直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他始终脚踏实地、兢兢业业,一心扑在法治事业上,一生坚守法治信仰。他知识渊博,扎实的专业素养让他在司法改革的过程中游刃有余又底气十足。广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才能真正赋予一名法律职业者独立判断的自信。在学习邹碧华事迹后,我阅读了邹碧华的每篇公众号文章,“庭前独角兽”的名字早已在我心中变成了一个符号。邹碧华也变成了我们心中那个明亮的结,他的《要件审判九步法》早已深入人心,我们每个人也归纳出了属于自己的“案件审判九步法”,邹碧华在我们心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在“知识型法官”的这条路上,我们用加班和挑灯夜读证明了我们可以变得更好,司法改革的大浪让我们变得更强,真正做到“大浪淘沙,始见真金”。
我们身处一个瞬息万变的时代,在困境中坚守、为理想奉献的情怀,很容易在多元化的世界里被消解、被忽视。在周而复始的工作中,原本饱满的法治理想与自我价值的期待开始有些疲惫不堪,甚至有些动摇。此时,我们正需要“燃灯者”的指引。司法改革,其目的在于回归以审判为中心、以司法裁判为公平正义的衡量标准,最终建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的法治国家。这是一个美好而可以实现的梦想。面对深化改革的十字路口,我们要敢于担当、敢于坚持、敢于负责、敢为人先,坚守法治阵地。
作为一名民事法官,接触最多的是普通百姓,解决最多的是群众纠纷。在一个民族走向复兴的道路上,我们站起来,走出去,可能只是因为一件普通的家长里短。让我们以邹碧华精神为指引,努力做一个坚持理想寻求真理的人、一个独立思考捍卫人民权利的人、一个不计个人得失为这片土地默默付出的人!
(作者系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