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诉讼中心彰显司法为民
2021-10-17 09:10:5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筱风
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法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6个方面对各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提出要求。其中规定,法院立案、诉讼服务和涉诉信访窗口或柜台均应采取开放式办公,尚未采用开放式办公的法院,要在30日内拆除窗口或柜台上的玻璃、隔板、隔栏等设施。
人民法院诉讼中心实行开放式办公,是对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是坚持把教育整顿与审判实践紧密结合的重要表现,是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举措,展现了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用心真情服务群众的鲜明本色。
“一个行动胜过一打纲领。”实行开放式办公,表面上“拆”的是阻碍法院干警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的玻璃或墙面,实际拆的是将法院干警与群众隔离开来的“屏障”,由此拉近了人民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促进了诉讼服务活动的高效运转。
在全国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局之际,人民法院以实行开放式办公为良好开端,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干事创业的饱满热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要求,不断提升化解纠纷、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突出问题导向,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在诉讼过程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切实把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