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人民法庭工作 提升基层司法能力
2021-09-27 08:35: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向存丹
 

  人民法庭处于推进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前沿,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周强院长曾指出,人民法庭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立足“五个重点”,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基层司法能力,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

  一是坚持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一个坚持”,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方面,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主要任务和重点环节,也为人民法院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各级法院要切实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有效衔接服务乡村振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以优质高效的司法举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对司法的新需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坚持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明确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诉求,妥善受理婚姻家庭、赡养抚养、邻里纠纷、土地纠纷、损害赔偿等与老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烦心案、揪心案。认真体察社情民意,找准解决问题的法理、情理结合点,妥善审理各类涉民生案件,调处各方利益关系,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同时加强巡回审判和以案普法工作,邀请基层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邀请广大人民群众旁听庭审,把每一起案件都办理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实践,让每一次巡回审理成为一堂普法教育的生动课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信赖感。

  三是坚持便民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司法为民第一窗口。近年来,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取得了明显进步,但法庭区域布局不平衡,部分法庭软硬件设施陈旧、老化、智能化水平较低,法庭人才缺乏,涉农案件送达、执行难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在人民法庭的新建和改建中,既要立足于“便民”“服务”的内核,还要搭建一流的审判团队,深化人民法庭“分调裁审”机制改革,高效审理、送达、执结各类案件,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的第一窗口、靓丽名片。

  四是坚持一站式多元解纷,守好化解基层矛盾的第一防线。矛盾纠纷的化解不仅需要法理,还需要情理。人民法庭处在基层一线,办理案件中既要坚持法律原则,又要结合传统公序良俗,善于倾听群众心声,坚持多元司法协作。面对邻里纠纷、赡养纠纷、经济纠纷时,承办人要积极引入整合妇联、司法局、社会调解组织、乡贤五老、志愿者等各类调解员资源,及时为诉讼当事人,尤其是处于弱势地位的老年人、妇女儿童提供诉讼指导、心理疏导、人身保护等必要帮助。

  五是坚持人员轮岗锻炼,编织法院人才培养孵化第一摇篮。法庭工作人员面对的是最基层的人民群众,他们最了解人民的疾苦、所思所盼和所想。各级法院要坚持力量下倾,根据年龄结构、学历层次和工作经历,做好人民法庭干警的选拔培养工作,合理调配法庭干警,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法庭队伍,努力把人民法庭建设成为能力强、肯上进的干警聚集地,成为法院人才培养孵化的第一摇篮。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