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23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司法审判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有关情况。全面小康,法治担当;美好生活,法院助力。个个案例,点滴努力,见证法院人的“司法答卷”,作为一名人民法院干警,笔者不禁为司法审判有力服务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感到自豪。
“民亦劳止,汔可小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承载着中华民族孜孜以求的美好梦想。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乡村是全面小康的重点和难点所在,没有乡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在迈向现代化的进程中,乡村不能掉队。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产业是全面小康的根本支撑,为司法护航产业发展点赞。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中,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三农”领域传统纠纷和休闲农业、民宿经济等新类型纠纷,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依法审理涉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城乡经济循环等案件,保障农业农村改革顺利推进;依法惩治制售假种子、假化肥等犯罪行为,确保粮食安全和种业安全……2013年至2021年8月,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纠纷等案件46万余件,一审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近2万件,妥善审理大批涉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纠纷。通过这些有力举措,人民法院以司法助推农村改革发展,保护农业生产经营秩序,积极推动形成全国统一、城乡一体的生产要素市场、产品服务市场、劳动市场和金融市场,合理有序促进农业市场化、集约化、组织化、规模化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劲动力。
生态是全面小康的必然要求,为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点赞。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近年来,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批涉及破坏环境的重大典型案件,出台了《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四部司法解释,探索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适用,彰显了司法守护美丽中国的责任担当。2013年至2021年8月,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60余万件,有力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助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人民法院在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过程中,引导人们牢固树立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持之以恒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乡村。
平安是全面小康的重要保障,为司法助推法治乡村点赞。平安,是民生所盼、发展之基。全面小康建设中,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妥善处理乡村邻里纠纷,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惩治危害农村社会安全的犯罪,社会治安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2013年至2021年6月底,各级人民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964.7万件,判处罪犯1143.9万人,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
善治是全面小康的应有之义,为司法推进乡村治理点赞。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中,人民法院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理念,搭建起法治与德治的桥梁,促进乡村自治、法治、德治良好结合,通过发挥司法审判的道德引导、行为规范作用,推动礼仪之邦、优秀传统文化和法治社会建设相辅相成,有效提升了农村社会的治理水平和治理效能。同时,司法便民、利民成效明显,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更加强烈。全国各级法院全面建成诉讼服务大厅、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审判“厅网线巡”格局,最大限度消除当事人的诉讼不便,纠纷解决更加简便、快捷、低成本,人民群众满意度评价超过95%。
富裕是全面小康的价值追求,为司法助力美好生活点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不断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人民法院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司法保护。2013年以来,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近7万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47.5万件,审结涉及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民事案件165万件……民生所系,司法目标。一次次公正无私的裁判,一次次维护权益的举措,一份份惠民利民的实绩,诠释了“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的千钧分量,托举出了人民群众更加美好的生活。
新时代,新任务,新征程。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相信在乡村振兴新的征途上,人民法院将充分弘扬司法护航全面小康的宝贵经验,坚持把司法服务和保障“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发挥职能作用,为民司法、公正司法,不断贡献司法力量,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继续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的“司法答卷”。
(作者单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