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理网络生态环境、屏蔽有害网络信息,切实避免和消除网络生态中各种不和谐因素,有效杜绝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网络欺凌现象,有力保障未成年人网络权益,既要强化教育引导,坚持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也要注重法治保障,坚持各方法治力量履职尽责。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已成为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社交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既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是未成年人汲取知识、进行社交、展示自我、丰富生活的重要载体,但同时也带来了未成年人网络权益被侵害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成为未成年人被侮辱、诽谤、威胁及恶意损害形象、侵犯财产等网络欺凌的异常空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依法治理网络生态环境、屏蔽有害网络信息,切实避免和消除网络生态中各种不和谐因素,有效杜绝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网络欺凌现象,有力保障未成年人网络权益,既要强化教育引导,坚持家庭、学校、社会齐抓共管,也要注重法治保障,坚持各方法治力量履职尽责。
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特别是近几年来自媒体的蓬勃兴起,缔造了一个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核心的时代。然而,“网络暴力就像一头永远饥渴而填不饱的嗜血猛兽,肆意游走在网络的各个角落,寻找着猎物”。海量信息迷惑诱导青少年网络成瘾的行为,日新月异发展的互联网产品形态,使一些网络平台真空地带越来越宽,进而加剧了网络侮辱诽谤等不良现象的传播,助长了以未成年人为侵害对象的网络欺凌行为滋生蔓延,导致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之势,也给未成年人身体、心理造成了极大伤害。由于网络是一个虚拟世界,具有信息传播方式隐秘、扩散迅速、范围广泛、时间持续、受众面广等特点,监管难度相对较大,使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欺凌不断呈现出渠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发酵快捷化趋势。现实中,一些网民出于心理宣泄、谋取私利等不良动机,利用QQ、微博、微信、帖吧、论坛等传播渠道肆意发泄愤怒和不满,随意辱骂未成年人获得心理满足,恶意编造负面新闻丑化、攻击未成年人,不当公开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或者披露未成年人隐私,或者将线下欺凌行为的视频、图片上传到网络,引来众多网友的围观、起哄、谩骂和恶意利用,甚至无底线针对未成年人实施传播网络色情、网络暴力、网络犯罪信息及网络性侵害等行为,使愈演愈烈的线上侵犯未成年人权益违法犯罪现象已成为一个触目惊心的严重社会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对正处于价值观形成关键时期的青少年来说,在互联网时代更需得到家庭、学校、社会的正向引导和精心栽培。只有高度重视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引领和价值引导,注重青少年核心价值观塑造和网络素养提升,正确引导青少年共建文明有序健康的网上精神家园,才能使他们既成为清朗网络空间实践的主要建设者,又成为清朗网络空间最大受益者,让互联网成为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强大正能量。相对于传统线下侵害而言,网络侵害的影响范围更广、持续性更强,对未成年人的伤害也更大,容易导致他们既可能是网络欺凌的主要受害者,又沦为网络欺凌的直接实施者。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家庭、学校、社会不同程度存在着对未成年人教育、引导、监护、关爱缺失等问题,以致一些未成年人因内心不良情绪得不到有效安抚缓释而选择用线上人格侮辱、攻击谩骂甚至人身威胁等方式伤害别人来达到心理宣泄的目的。另一方面,网络空间匿名性、网络平台多样化特征,又极易造成未成年人的网络社交缺少必要监管,给网络欺凌者减轻了对他人实施欺凌行为的心理压力和违法犯罪成本,使一些涉世未深的未成年网民有恃无恐地充当网络暴民,在招致一些未成年被害者回击和报复后,又使那些网暴者自己也成为了网络欺凌的受害者。
如何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网络权益,坚决避免和消除网络乱象给未成年人造成不利影响,是互联网时代迫切需要破解的命题。近年来,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未成年人网络沉迷问题,有效防范和打击网络欺凌行为,坚决整治网络空间秩序,立法和网络监管机关通过不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切实彰显国家层面坚持重拳打击侮辱谩骂、人身攻击、恶意举报等网络欺凌现象,着力维护和规范未成年人网络权利的坚定决心。比如,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增加了“网络保护”章节,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或者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新颁布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处理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文禁止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深度伪造、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就校园欺凌等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构建了专项保护制度,明确规定应当制止学生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并规定学生欺凌教育制度和调查评估制度等等。应当说,保障未成年人网络权益法律制度强调对网络欺凌行为“零容忍”,为进一步形成网络治理合力、构建起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网络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依法构建健康的网络秩序,对网络欺凌等损害网络生态现象说“不”,除了要有一整套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外,还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应对,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担当尽责和互联网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从家庭、学校、社会层面,要主动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管理和教育责任,用心呵护和帮助未成年人不断提升网络素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不断增强法律意识,严格管理未成年人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有效防止和科学应对网络欺凌等侵害行为的进一步发生。从网络服务提供者层面,要不断优化适合未成年人的内容,激励内容创作者生产出更多有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精品,及时清除处置有害信息、违法违规网站账号,切实防止不良网络信息进一步扩散,依法依规建构网络文明工程,着力营造一个和谐安宁的网络环境。从行业监管层面,各级网信、市场监管、公安、文化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进一步加大网络监管整治力度,不断健全完善分业分层监管、联合联动执法等工作机制,及时采取依法约谈、限期整改、下架下线、行政处罚、公开曝光等手段,督促网络服务提供者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既重视切除病灶,也重视铲除病根,切实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今年以来,中央网信办、国家广电总局等主管部门先后启动了“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清朗·‘饭圈’乱象整治”等专项行动,针对防止网上不良社交行为和不良文化现象形成的不良导向,根治畸形“饭圈”文化扭曲青少年价值观,以及坚决查处人肉搜索、人身攻击、恶意举报等网络欺凌和暴力行为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成效得到了日益显现。
网络社会作为现实社会的重要延伸,是人们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的一部分,并非游离于现实社会之外。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依法治网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是维护和保障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重要法治力量,必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制造、通过网络传播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虚假信息、网络谣言,泄露未成年人个人隐私,侵犯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侮辱、诽谤未成年人人格,损害未成年人名誉,以及针对未成年人实施传播网络色情、网络暴力、网络犯罪信息及网络性侵害等黑恶势力犯罪和其他违法犯罪,依法妥善审理侵犯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的其他各类案件,坚决用法治手段让越过底线者付出代价,让网络欺凌者受到惩罚。同时,要强化网络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注重联合各方法治力量形成网络治理合力,积极推动构建新时代少年司法工作格局,大力开展以案说法等未成年人网络法治教育,切实加强低龄未成年人网络侵权、侵害未成年人网络权益、网络欺凌等社会热点、司法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努力为更加精准掌握案件规律、制定司法政策、完善国家治理提供理论和实证支撑,为共同建设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健康网络生态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