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高考移民”需纳入法治轨道
2021-09-17 08:41: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郑召伟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因“高考移民”引起的行政诉讼作出裁定,驳回原复旦大学学生王某某的再审申请。
高考是当今中国公认的最公平的考试之一,它为寒门学子提供了公平的受教育机会。录取分数线因地域不同而有所差异,这种差异在表面上看起来不公平,但这正是国家基于当前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教育资源不均衡作出的正确决策,是教育公平的体现,与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一脉相承的。
“高考移民”是国家三令五申严格禁止的,是显而易见的违法违规行为,为何还有人一再铤而走险?笔者认为,主要原因在于相关法律法规存在漏洞,有关惩罚措施还需要加强,打击“高考移民”应纳入法治轨道。
有法可依是法治的前提和保障。目前,打击“高考移民”的主要依据是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上述案件中,复旦大学作出《关于取消王某某学籍的决定》的依据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资料、影响录取结果的”规定,这也是双方在一审、二审和再审中的争议焦点。“高考移民”在法律上缺乏相应规定,如何界定“高考移民”是司法实务中的难题。因此,应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明确“高考移民”概念,为职能部门处理此类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同时,应进一步明确惩治措施,加大对“高考移民”的惩治力度,应探索建立高考失信“黑名单”制度,让违规违法考生受到严厉制裁。对涉及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的,一查到底,严肃问责。对有关中介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精准打击“高考移民”利益链条,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关乎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民生大事,以法治方式打击“高考移民”是促进教育诚信、维护教育公平的长远之计,也是标本兼治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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