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晚,腾讯发布关于放弃音乐版权独家授权权利的声明。腾讯表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1年7月24日发布《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腾讯自决定书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解除与上游版权方已达成的独家协议。腾讯严格按照要求,最大限度寻求与相关上游版权方尽快解除独家协议,目前绝大部分独家协议已按期解约。
此前,腾讯在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中,因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被市场监管总局处以50万元罚款,并被责令恢复相关市场竞争状态。这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开出的首张恢复市场竞争状态反垄断罚单。处罚靴子落地后,腾讯及时进行了整改,这无疑有助于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反垄断举措释放出更多“鲶鱼效应”。
垄断是市场经济的大敌,丝毫不能容忍。在众多形形色色的垄断中,经营者集中是较为普遍且具有隐蔽性的一种垄断行为。所谓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通过合并、资产或股份购买、合同约定、技术控制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情形。由于经营者集中容易提高市场进入壁垒,将其他市场主体排除或限制在特定的市场领域外,并让消费者因没有选择权而导致合法权益受损,世界上多数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大多将其纳入反垄断的制裁范围。
判断经营者集中行为是否构成垄断,关键要看其是否产生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限制竞争后果。在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这起经营者集中案例中,因涉事两家公司系我国网络音乐的头部企业,2016年集中时双方的合计市场份额已超过80%,双方在相关市场的销售金额约占相关市场总收入规模的70%。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第十九条“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规定,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的行为无疑构成了垄断。市场监管总局责令其恢复市场竞争状态,自是依法反垄断的题中之义。
近年来,伴随资本的扩张,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所导致的垄断行为时有发生,迫切需要对其依法反制。而反制之道,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恢复市场竞争状态。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的违法经营者集中行为开出恢复市场竞争状态反垄断罚单,目的就是要重塑网络音乐市场竞争秩序,其意义自不待言。
相比于一般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反垄断措施,恢复市场竞争状态这种反垄断措施的治理效果更佳,能释放出搅动市场竞争、重塑竞争秩序的“鲶鱼效应”。市场监管部门应常态化用好恢复市场竞争状态这一反垄断利器,让其释放出更多的“鲶鱼效应”,以儆效尤,倒逼效仿者打消“赢家通吃”的非分念想。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严禁垄断行为破坏公平竞争秩序是其本质要求。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日前召开的第二十一次会议明确,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首张恢复市场竞争状态反垄断罚单的落地,开启了我国反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垄断行为的先河,其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鲶鱼效应”更值得期待。这是因为,首张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反垄断罚单不是第一条“鲶鱼”,肯定也不是最后一条。相信随着更多“鲶鱼效应”的释放,一个规范有序、活力四射的市场竞争秩序,必能照进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