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1克 获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2021-09-02 10:49:15
 

  中国法院网讯(陈立烽 罗小丽)日前,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林某兵因贩卖了1克冰毒,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审理查明,2020 年 2 月 1 日,被告人林某兵在龙岩市新罗区某公园附近,以 800 元的价格,向阙某某、张某某贩卖甲基苯丙胺(冰毒)约 1 克,从中牟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兵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向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林某兵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理。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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