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确立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作为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根本立场和前进道路,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和时代性的指导意义。
刑事治理的核心含义是运用刑事法律开展犯罪治理,肩负国家妥当行使刑罚权和有效治理犯罪两大使命。推进刑事治理现代化,既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在要求。在此进程中,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加强和完善新时代刑事法治建设。
第一,开展刑事治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也要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一方面,要坚持以党的大政方针指导刑事法治建设。确保刑事法治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保障改革开放成果,规范和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统筹发挥刑事治理对经济社会生活的规范保障和引领推动作用。另一方面,积极配合党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刑事治理为强化对腐败犯罪高压态势,严格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维护防疫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即将开启。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推动刑事治理现代化,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一以贯之。刑事法治的发展完善,要善于呼应、吸收、转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开创刑事治理新局面,要紧密围绕保障党和国家重大战略目标实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
第二,坚持刑事治理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政治立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2020年12月26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高空抛物、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冒名顶替上学、侮辱诽谤英烈等人民群众关心、社会反映突出的危害现象明确纳入刑事治理范围,是以人民为中心完善刑事治理的鲜明写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进刑事治理现代化,必须不断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广泛的美好生活需求。坚持刑事治理的问题导向,加强保护公共、民生领域的基本安全、重大安全,对伴随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热点”犯罪和新型犯罪作出及时回应、准确回应,确保刑事法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树立“权利与秩序并重”的治理理念,把保障人民权利作为刑事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防止将公民单纯视为维持社会秩序的“媒介”。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公平感,来提升和检视刑事治理效能。
第三,促进刑事治理必须彰显中国特色。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科学指明的正确道路和总体目标。以此为引领,推进刑事治理现代化,必须注重时代性与历史性、本土性与开放性的统筹兼顾。其一,特定犯罪现象的出现或高发,是一定社会环境下多种因素共同作用所致。刑事治理的直接目的是立足我国当前实际,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扮演好“压舱石”;同时,要着眼长远,在刑事法治完善中贯彻“加减并重”,保持刑事治理体系的生命力,避免法律条文的可适用性因过度繁琐、具体而迅速衰减。其二,现代刑事法治是传承本国历史与文化,借鉴域外有益经验的产物。推进刑事治理现代化,绝不是对西方刑事法治资源的单向接受,而是立足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思想价值与新时代刑事治理实践需求的创造性结合,形成“用得好”的制度与“可借鉴”的理论,与别国开展独立、平等的双向互动,为世界贡献刑事治理的中国智慧。
第四,探索刑事治理必须面向多元深化。现代法治强调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保障,以及国家权力的克制行使与边界清晰,要求刑事法律不能过分干预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犯罪产生原因的复杂性与传统刑罚手段的有限性,决定了刑事治理不能局限于对既有犯罪的惩罚和压制,而应扩展至对社会冲突的疏导和化解。国家治理现代化内蕴的社会参与和公私共治,以及社会经济水平持续提升为丰富犯罪治理手段提供的物质基础,对把握犯罪产生、变化和应对规律,探索刑事治理多元化提供了主客观条件。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出的根本遵循。以此为引领,要坚持以刑事法治建设为治理犯罪提供规范、系统、协调的制度支撑。同时,刑事治理要主动适应国家治理的现代化趋势,与其他治理方式形成综合联动,开展多元的犯罪治理,组织化解不同类型的致罪因素;深化刑事治理措施的多元性,推进非刑罚处罚多样化、认罪认罚从宽全面化和刑罚执行社会化,准确应对不同程度的犯罪行为。
迈入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刑事治理现代化意义重大、任重道远。然“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化刑事法治建设发展创新,就可以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不断作出新的贡献。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