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保障权利 凝聚共治合力
2021-08-18 08:37:3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维立
 

  《纲要》明确了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为怎样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指明了正确方向。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确立了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明确到2025年,政府行为要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纲要》明确了今后五年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为怎样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指明了正确方向,其思路和内容上的诸多新意亮点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比如,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切行政机关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列为主要原则之一;在目标设定上,明确提出“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与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提出的奋斗目标相比,进一步突出对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要求,加强了对企业和群众权利的尊重和保障。

  在保障权利中激发企业干劲。《纲要》提出“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这意味着,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营造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市场环境,激发企业活力,拓展发展空间,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纲要》还提出:“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充分尊重和保护企业发表意见等项权利,既能让各项法律政策更接地气,也能增强企业的获得感,更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值得为之付出不懈努力。

  在保障权利中彰显公平正义。“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正当程序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底色,是权力滥用的消毒剂、公民权利的保障书。《纲要》明确提出“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落实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可以体现程序正义、行政正义和法治进步,还能通过权利与权力的博弈与互动,以权利监督权力,规避执法风险,提高执法质量,可谓一举多得。

  在保障权利中凝聚共治合力。长期以来,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领域,尽管惩治违法犯罪的力度不断加大,但仍然存在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等问题。对此,《纲要》提出:“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严格保护”,从中释放了增强群众参与度的强烈信号,传递了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机制的坚强决心,各地要积极创新举措,千方百计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在保障权利中打造“阳光政府”。《纲要》强调:“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并提出“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各地落实《纲要》精神,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契机,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深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探索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方式方法,大力营造公开、透明、阳光的政务环境,以公开促服务,以服务增效能。

  徒法不足以自行。有了“良法”,还要有“善治”。在现代政治文明语境中,善治本身就包括倾力保障公民权利、严格规范公权力行使等内容。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纲要》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尽快出台有关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压紧压实责任,在企业和群众权利保障机制建设上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凝聚合力,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不断上新台阶,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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