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植为民情怀,增强司法为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要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必须深入研究和把握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新特点、新任务,厚植为民情怀,增强司法为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升司法的公信力。
要把司法为民理念贯穿于法院工作全过程。把司法为民理念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司法全过程,全面考量群众诉求、群众感受、群众期待。一是要站稳人民立场。恪守为民宗旨,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二是要自始至终维护群众利益。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降低诉讼成本,加大司法救助。畅通申请再审、信访等渠道,使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能够得到充分表达。三是要构建长效为民机制。推进完善“法院+人民法庭+巡回智慧审判+网格法官工作室”等工作机制,让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司法公信力。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做群众工作的本领。一是要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拉近当事人与法官之间的感情距离,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下合理表达和解决诉求。二是要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要做到线上智审与线下办案相结合,“坐堂问案”与实地调查相结合,尽最大可能查明案件事实。尤其是在处理相邻纠纷、土地流转纠纷等案件时,要坚持带案下访,避免因事实不清影响公正裁判。三是要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在办案中要把法律语言转换成符合法律精神的群众语言,使群众听得清、听得懂、听得明,听了信服。四是要带着群众感情化解纠纷。充分认识社会关系除了有法律加以规范外,还有道德、情理予以维系,这些都是调解的基础所在,要根据案件情况和背景的不同、当事人身份和性格的差异,有所侧重地采取不同的调解策略,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五是要用群众喜欢的智能手段提供服务。扎实推进全域数字化法院改革,打通数字壁垒,运用数据集成,用好移动微法院等智能化平台,扎实推进智慧立案、智慧审判、智慧执行和智慧服务。
要对标对表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让人民群众满意,始终是人民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要在司法公正上让人民群众满意。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把程序公正、实体公正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具体到每一个诉讼环节,使审理的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法律的检验。二是要在司法高效上让人民群众满意。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改进审判工作管理,加快办案节奏,持续推行繁简分流,做到难案精审,简案快审,快慢分道。扎实推进无纸化办案办公、司法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等工作,让法院工作插上科技腾飞的翅膀,实现脱胎换骨、迭代升级的目标。三是要在司法廉洁上让人民群众满意。重视“头雁效应”“示范引领”作用,积极营造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正风肃纪,抓早抓小,警钟长鸣,确保法院风清气正,队伍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