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晚,中国女排队长朱婷在个人社交媒体贴出《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接报回执》以及公证书首页,并配文:“已公证,固定证据。已报案,请求追究刑事责任。下一站,人民法院。”《回执》内文显示,朱婷已委托律师报案,7月19日至8月2日期间,有网民在网上虚构中国女排队员朱婷的谣言,故意抹黑朱婷。朱婷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给谣言网暴一记“重扣”,获得众多网友力挺。
被人们寄予厚望的中国女排,在东京奥运会上成绩不理想,一些球迷感到沮丧,但这并不是抹黑朱婷和中国女排的理由。看过比赛的都知道,女排前三场小组赛,朱婷场场都很拼。之所以没有发挥出应有实力,是因为朱婷手腕受伤,严重程度连郎平都感到非常吃惊。后两场为保护朱婷,教练组没有安排她出场,但场边的她一直在为场上的队友加油鼓劲。就谣言中提及的广告“内幕”而言,国家体育总局有一整套国家队队员拍摄广告的规定,就算朱婷这样一位世界排坛的领军人物也不可能例外。女排成绩不佳,网民可以失落遗憾,但不能无端造谣、抹黑,甚至用谩骂语言进行人身攻击。
无独有偶。近期,被造谣网暴的还有河北省秦皇岛市落水被救的三个女孩。当救人者遇难的消息传出后,网络平台有很多冒充三个女孩或者女孩亲属的人,发表不当言论引发网友愤怒。面对网上铺天盖地、难以置信的信息,三个女孩陷入舆论漩涡,表示将起诉那些冒充自己及亲属的人。
放眼舆论场,诸如此类的网络造谣事件近年来时有发生,让人十分寒心。随着网络传播的快速发展,舆论生态、媒体格局、传播方式等都发生着深刻变化。而网络中充斥着一些煽动舆论的“好事之徒”,看热闹不嫌事大、“助纣为虐”的营销号,以及不明真相、盲目跟风宣泄情绪的网民等,打破了道德底线,更伴随着侵权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必须坚守法律法规的底线,依法依规从事互联网信息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谣者躲在屏幕背后,并不能逃避法律的严惩。从朱婷发布的内容看,证据收集工作已经完成并且公证。我们相信,法律一定会给出公正的裁决。
对付网络谣言、网络暴力,最好的武器就是法律。面对无端的谣言,拿起法律的武器,才是对造谣者最有力的回击,也是对自身权益的最大保护。每个人都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