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工作必须坚持系统思维、明晰职能定位、优化法庭布局、强化支撑保障、加强队伍建设,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精准对接。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关系“两个一百年”战略大局的重大问题,各级人民法院陆续出台了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系列政策组合拳和服务举措。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基层的基层”,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既肩负重要职责,更拥有广阔舞台。人民法庭工作必须坚持系统思维、明晰职能定位、优化法庭布局、强化支撑保障、加强队伍建设,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精准对接。
首先,要坚持系统思维。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与之相匹配、相适应的司法服务保障不可缺位。人民法庭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基层的延伸,是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是推进社会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最前沿,是巩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主体。人民法庭要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把司法服务和保障“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将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审判执行的总体工作之中,充分利用人民法庭地缘优势,准确贯彻实施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动乡村振兴,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实现精准对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其次,要明晰职能定位。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背景下,新时代赋予了人民法庭新使命。人民法庭应及时回应国家政策、社会治理的需求,紧扣“三农”工作重心从脱贫攻坚历史性转移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后的新任务新要求,找准职能定位,更好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一是履行好依法审判案件职能。人民法庭要通过具体案件的司法过程和裁判结果,加强涉农产业、农民利益、农村环境保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目标实现。二是履行好服务人民群众职能。人民法庭具有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同人民群众打交道多,能最先了解群众困难和呼声。要切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积极进行普法宣传,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活生产中遇到的烦心事。三是履行好基层社会治理职能。人民法庭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环节,对乡镇治理创新和法治化具有特殊意义。要融入党委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依法支持其他国家机关和群众自治组织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多元解纷机制,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第三,要优化法庭布局。最高人民法院先后于1999年、2005年、2014年下发文件指导人民法庭布局工作,并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不断调整,基本形成了“中心法庭为主、社区法庭和巡回审判点为辅”的法庭布局形式。但近年来,有些法庭的服务半径、功能发挥、工作机制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无法满足基层社会治理需求,法庭布局需进一步优化。一是完善布局体系。坚持“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以“职能明确、布局合理、审判公正、管理规范、队伍过硬、保障有力”为基本要求,综合案件数量、区域面积、人口数量、交通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优化人民法庭的区域布局和人员比例,形成设置合理、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群众满意的法庭布局体系。二是优化空间布局。人民群众的需求在哪里,人民法庭的司法服务就应该跟进到哪里。要根据新型城镇化后当地人口、经济、交通等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法庭的形式、地点和数量。人口相对较少的乡镇,可以设立巡回法庭,避免因布局分散造成资源浪费、导致功能弱化。三是设立特色法庭。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是多元的。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探索设立道路交通、婚姻家事、生态环境、互联网等特色法庭,满足不同群体的司法需求。大力推广网上立案、移动微法院、互联网法庭等,为群众参与诉讼提供灵活的时间选择,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经济社会发达、案件较多的地区,可以结合自身情况,设置专业化法庭。
第四,要强化支撑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质装备配备是人民法庭职能作用发挥的重要保障。一是加强物资装备保障。根据人民法庭工作任务和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需要,做好人民法庭预算编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及时拨付资金,提高人民法庭的经费保障水平。为人民法庭配备必需的办案办公装备,优先改善安全防危硬件条件,逐步改善审判工作条件和干警生活条件,确保人民法庭“人防、物防、技防”落实到位。二是加强信息技术保障。确保人民法庭信息系统软件、硬件配置满足现代化诉讼服务工作需要,为司法审判工作提供强大技术支撑。加强信息化办公、办案设备软件的配置安装和推广使用,每个人民法庭至少建设一个科技法庭,能够实现网上调解、网上庭审、网上直播、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无纸化办公、电子签章等功能,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诉讼。三是开展规范化法庭创建。按照政治高站位、目标高要求、建设高标准、改革高效能、执法高水平、服务高质量的标准,开展规范化标准化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搭建涵盖诉调对接、立案、审判、执行的全方位、一站式、人性化便民服务平台,推动诉讼服务重心向基层下沉,把人民法庭建成助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有效载体。
第五,要加强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人民法庭建设的重要基础和根本所在。针对人民法庭远离城区、条件艰苦、力量薄弱等实际问题,在政策制定、人员配备、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等方面予以倾斜,使人民法庭真正成为年轻干警的锻炼基地、骨干力量的培养平台、领导干部的成长摇篮。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把党的基层组织建到法庭上,充分发挥党组织对干警的教育、管理、监督职能。严格党内生活,注重运用信息网络、新媒体开展党建工作,发挥人民法庭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选好干部队伍。落实人民法庭机构级别和人民法庭庭长职级,从具有法庭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选派人民法庭庭长。要推进人民法庭之间、人民法庭和院机关其他庭室之间的人员交流,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补充人员,以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强审判辅助力量。职务职级、工资福利政策向人民法庭适度倾斜。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对人民法庭审判业务指导的重点,应当放到农业、农村、农民相关领域的法律适用上,完善问题发现、反馈、分析和解决机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注重听取群众对法庭工作的意见建议。健全人民法庭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经常性管理,注重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加强对干警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实际困难。
要牢固树立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理念,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建设水平和司法能力,切实把人民法庭建设成为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前沿阵地,为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