汲取专项斗争经验 助推扫黑除恶长效常治
2021-07-19 09:07:3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刘晓芬
 

  各级政法机关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包括组织领导、源头预防、监测预警、依法查处、重点整治、责任追究等,持续有力地扫除黑恶势力,拔除“保护伞”,打破“关系网”,绝不让群众安全感有丝毫减少。另一方面要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历时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是我们党领导下的一场声势浩大、轰轰烈烈的人民战争,旨在扫除广大人民幸福安康生活道路上的“拦路虎”“绊脚石”。

  今年3月召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向全国人民交上了一份震撼人心的成绩单。各地各部门以前所未有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最大限度地遏制了黑恶势力犯罪的肆意蔓延。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这是继专项斗争之后,中央出台的关于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又一规范性文件,为各地区各部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法定依据。汲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功经验,对于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意义十分重大。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胜利,关键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和科学决策。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强调既要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要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这场为期三年的斗争,通过全力攻坚、系统整治,攻克了一批又一批“钉子案”,破解了一个又一个在过去未能得到根治的社会治理难题,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我们看到:各类黑恶势力得到有效铲除,社会治安环境得到明显好转,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基层建设有效加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人民群众安全感稳步提升……实践证明,党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是深得民心的英明之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胜利,得益于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战略决策和部署要求,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自觉践行第一责任人的使命,将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具体工作中,深刻领会中央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全盘研究、积极谋划、排除阻力、推进落实,以雷霆万钧之力,横扫黑恶势力,打了一场气势磅礴的整体战、歼灭战,树立了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对党绝对忠诚、关键时刻绝不退缩、危难之际迎难而上、勇于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良好形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胜利,得益于统筹推进的方针政策。扫黑除恶工作千头万绪、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办案时间要求紧、涉及面极其广泛,仅靠一个或者两个部门单打独斗是不可能成功的。2019年10月20日出台的《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形成打击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监督制约、配合衔接机制。各地的扫黑除恶工作,正是因为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努力加强源头治理,才能真正把矛头对准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确保了不偏不倚、不枉不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胜利,得益于政法队伍的严管严治。各地各部门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把开展专项斗争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教育干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筑牢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清除害群之马,实现自我净化;整治顽瘴痼疾,纯洁政法队伍;弘扬英模精神,激发队伍活力。实现了党风政风的明显好转。在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过程中,全国100余万政法干警奋力拼搏在一线,其中754名干警负伤牺牲,他们用汗水和鲜血乃至付出生命的代价,为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做出了重要贡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胜利,得益于人民群众的鼎力支持。人民群众是专项斗争的见证者,更是参与者。扫黑除恶的根基深植于人民群众之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初期,全国扫黑办发出敦促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投案自首的公告,畅通举报渠道并建立奖励机制,此举迅速得到人民群众的积极响应,深受黑恶势力侵扰的人们奔走相告,党中央的精神如同一股温暖和煦的春风吹遍了神州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战胜黑恶势力的斗志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3年来,各地强化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努力扩大群众知情权,把广大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队伍之中。据了解,有95.7%的群众对专项斗争成效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荡涤了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净化了社会风气,让人民群众收获了满满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利剑出鞘保安宁,扫黑除恶护民生。当前,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既是党中央的部署安排,也是筑牢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之基的必然要求。各级政法机关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包括组织领导、源头预防、监测预警、依法查处、重点整治、责任追究等,持续有力地扫除黑恶势力,拔除“保护伞”,打破“关系网”,绝不让群众安全感有丝毫减少。另一方面要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扫黑除恶工作,高举法治旗帜,锤炼斗争精神,严格依法审慎办案,筑牢法治之基,夯实正义之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