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承雷经天刚正不阿的革命精神
推动百色老区审判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1-06-30 16:03: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罗家庆
 

  壮乡红城,千姿百色。至今保留着许多当年百色起义遗留下来的重要旧址、珍贵文物。它们就像一位位历经历史沧桑巨变的老者,带领大家走进那段波澜壮阔的岁月,也见证着红城百色日新月异的变迁。

  在百色起义纪念馆,就珍藏着一张泛黄的法律文书,这是1930年1月,百色县临时苏维埃政府做出的《刑事判决书》,判决买卖婚姻无效。它闪耀着红色风雷下的法制之光,也见证了一个办事公道、刚正不阿的人民法院院长——雷经天。

  雷经天原名荣璞,号经天,另号“擎天”。1904年5月24日出生于广西南宁津头村,先后担任中共广西省委代理书记、右江苏维埃政府主席、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中共晋察冀中央局秘书长、华东野战军两广纵队(司令员、政委和党委书记)、广西省政府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院长、中南行政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督导员。

  雷经天同志是中国共产党法治建设的创始人之一。他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法制建设做出了贡献,为党的法治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础。

  1929年12月11日,邓小平、张云逸、雷经天、韦拔群等领导了百色起义,成立中国工农红军第七军和右江工农民主政府,雷经天被推选为右江苏维埃政府主席。在雷经天的领导下,红七军和苏维埃政府实行婚姻制度改革,提倡婚姻自由,制定法律来维护妇女的权力,使各族人民享受到婚姻自由的权力。当时,在苏维埃政府内部设立了裁判委员会,专司审判,审理了一批刑事和民事案件,使人民审判机关公开、公平、公正执法的光荣传统一直承袭至今。

  1939年,在陕甘宁边区第一届参议会上,雷经天被正式选为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在边区负责司法工作期间,提出“廉洁、明辨、公正、正直、果敢、强毅、详细、谨慎”的十六字,作为司法干部的行动准则。在雷经天的主持下,边区法院建立了审判制度和调解制度,确立了“调节为主,审判为辅”的新方针,广泛推行民间调解。

  雷经天坚持原则、秉公办案、执法如山、不循私情的精神,更表现在受理轰动延安的“黄克功枪杀刘茜”这件要案上。1937年延安发生老红军、团级干部黄克功逼婚、枪杀陕北公学女学生刘某的案件。黄克功以“资格老,功劳大”提出了种种要求,群众当中也存在对其从轻发落的呼声。雷经天到任不久,即受理此案,坚持依法处理,并及时向毛泽东报告了案情和处理意见。毛泽东回复说:“当前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到如此程度,他的处死,是他自己的行为决定的。”在公审大会上,雷经天当庭宣判黄克功死刑。这一正义判决,震动了全国。

  1951年3月1日,广西省人民法院百色分院正式成立,从此开启了百色人民司法审判事业的新纪元。70年来,百色一代代法院人秉承“百折不挠、实事求是、依靠群众、团结奋斗”的百色起义精神,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法院各项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审判法庭实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落后到现代化的飞跃。法官队伍不断壮大,干警素质不断提高,一批获得全国性表彰的先进集体涌现出来,其中百色市中院获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田林县人民法院获评为全国优秀法院,右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平果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分别获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涌现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全国模范法官黄登林,全国优秀法官廖厚新,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陆凌军等先进典型。百色革命老区审判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回首法院的发展历程,我们深深体会到,百色审判事业的发展壮大,除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政府的重视支持、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外,更重要的是依靠一种融于百色法官血液之中的百色起义精神,特别是雷经天留下的“廉洁、明辨、公正、正直、果敢、强毅、详细、谨慎”的宝贵精神财富,激励着广大法官干警传承和弘扬革命精神,筑牢忠诚根基,增强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