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车内吸毒 获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
2021-05-28 15:05:20
中国法院网讯(邹桃生)近日,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被告人蔡某红将轿车变成“毒车”,被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期间,被告人蔡某红先后四次容留蔡某甲、李某洪、刘某在其父亲所有的轿车内,吸食毒品。由吸毒人员购买好毒品后,蔡某红再开车带其前往无人或人少的地方吸食毒品。另查明,被告人蔡某红及李某洪、蔡某甲经尿液检测冰毒,均呈阳性。被告人蔡某红于2020年6月19日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蔡某红多次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蔡某红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系坦白,依法可予从轻处罚。蔡某红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予从宽处罚。蔡某红在审理过程中积极缴纳罚金,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该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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