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2021-05-12 08:57: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魏正雄
 

  4月30日,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一审宣判,法院分别以诽谤罪判处被告人郎某、何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郎某、何某二人获刑再一次证明了网络世界绝不是没有法律约束的“逍遥乐土”,再一次显示了法治对维护互联网健康环境的重要作用。

  虚拟性、开放性是网络空间的重要特征,但虚拟不是虚幻、虚假,它是现实的延伸,每一个鼠标背后都有一个人,一个现实中的人。网络言论、行为都应有边界,不可能为所欲为、无法无天。该案的判决,彰显了网络时代背景下司法对社会行为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给广大网友上了一堂“普法公开课”,每一个人在使用微信等社交工具时,都应严格遵守有关网络和信息安全的法律制度,文明上网、理性表达。

  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不仅要依靠行业和个人自律,更应依靠机制和法律。近年来,一部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出台,一个又一个网络违法犯罪分子被严惩,充分显示了我国依法治理网络,维护国家社会有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信心和决心。

  网络虽是自由和开放的平台,但是以正常秩序为基础的,有了“麦克风”不等于可以“乱放风”,网络行为和现实行为一样,都会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约束,任何不负责任的造谣、诽谤等违法行为都会受到应有惩罚,没有例外,莫存侥幸。

  (作者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