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账号不能突破法律边界
2021-04-20 08:43:2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玉龙
 

  面对共享账号须少些贪图便宜心理,要知道不法分子无孔不入,不贪才是法宝。

  4月1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某公司通过购买优酷账号,为其APP用户有偿提供的视频播放服务,被判其赔偿优酷公司200万元。有记者经过搜索,发现如今对于共享视频账号的管理严了,但超市账号、早教账号接过接力棒,继续成为共享账号平台的香饽饽。

  万物皆能共享虽是好事,但最为重要的是须在法律边界内行事。共享账号就是和他人共用一个账号,不花或少花钱就能享受网站平台福利。这样的模式虽能够减轻一些人的“经济负担”,但却是对依靠会员制盈利企业的直接利益侵害,对此绝不能小觑。尤其是,此案中共享账号是企业行为,既不符合企业经营的诚实信用原则和互联网行业的商业道德,也是违法之举。

  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通报的这则案例为例,某公司通过购买优酷账号,为其APP用户有偿提供的视频播放服务,即便其辩称与优酷公司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只是合法购买取得优酷公司VIP会员账号使用权,并无主观过错。但是这种共享行为损害了优酷公司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优酷公司交易机会的减少,因此,其被判罚一点不冤。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虽尘埃落定,但也正如媒体报道,各种类型的共享账号并未绝迹。据记者在某二手网购平台上,以“共享账号”为关键词进行搜索,虽然未见各大视频类共享账号的链接,但仍然有各种类型的共享账号在兜售,包含了超市、早教、课外辅导机构、游戏等。可以说,这样的共享行为,同样不足取,更须依法治理。

  无论共享什么类型的账号,均不能突破法律边界。有律师就表示,“若是家人朋友之间,通过一个账号进行视频、音乐的共享,那也并不太会涉及违反法律。但如果用共享账号来盈利,那就有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或不正当竞争。”所以,对于用户来讲,应该把握好边界,别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触犯法律,最终被制裁。

  同样值得警惕的是,共享账号所带来的风险。比如,盗刷、诈骗陷阱等。尤其是,一些不法分子以共享作为诱饵,诱导用户登录后,利用技术手段窃取用户上网行为和输入数据,进而实施盗号、盗刷、电信诈骗等行为,就更须加以防范。最为稳妥的办法是,面对共享账号须少些贪图便宜心理,要知道不法分子无孔不入,不贪才是法宝。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依法行事才是对互联网秩序的最好守护。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