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日前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确立“时间表”和“施工图”,作出全面部署。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内容。《意见》出台,正当其时、意义重大。
不断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现美好法治愿景提供根本遵循,注入不竭动力。要牢固树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确保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学术体系、理论体系、话语体系。
不断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全面依法治国,是涉及亿万人民切身利益的伟大事业。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已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鲜明导向。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主体力量和最终受益者,建设和发展什么样的法治文化,最终要看人民是否满意。从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创作生产优秀法治文艺作品,到建好用好各种法治文化阵地,提高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人民”是贯穿《意见》的一个关键词。让人民群众在法治进步中感受更多温暖、收获更多红利,才能筑牢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根基。
不断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增进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治文化由法治价值内化而来,具有潜移默化的教化和调控功能,能够凝聚全社会的思想共识与行为共识。只有法治成为人们自觉践行的核心价值观,才能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要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实践教育人民,推动全民守法,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让法治信仰在广大人民群众心中落地生根。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长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离不开坚持不懈的努力、持之以恒的积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人才培养、培育推广典型,充分发掘我国传统法治文化中的优质资源,必将厚植法治精神赖以生长的文化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