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靖安:抗拒执行难逃脱 罚款拘留不手软
2021-03-04 14:53:53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夏佳坤 陈明灿
 

   新春伊始,春节的“年味”渐渐散去,但是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开展的“猎狐2021”专项执行行动正在迎来一个新高峰,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力度与广度持续加强。

  早晨六点,天还未亮,靖安法院的执行法官便整装出发,伴随着闪烁的警灯,拉开了今日的猎狐帷幕。
  “黄某某,我们是靖安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因为你至今没有履行生效判决的所要求的还款义务,现在我们传唤你到法院进行相应调查,请配合”,专项执行行动组来到靖安县罗湾乡时,将被执行人黄某传唤至官庄人民法庭,在履行完送达程序后,黄某某驾摩托车来到法庭。
  “目前,我真的没有还款能力,希望法院能给予一些时间”,只见黄某某看似一脸委屈的诉说道。由于在执行过程中,确实未查找到黄某名下有登记的车辆,执行法官便将执行情况告知申请人,在申请人同意的情况下通知其前来法庭商量执行和解事宜。
  但为了将案件事实查得更加清楚,负责调查的执行法官便又询问黄某某驾驶的摩托车是哪个朋友的、住在哪里时,黄某便一时语塞,执行法官从黄某躲闪的眼神和支支吾吾的话语中察觉到了一丝异样,便在出示了搜查令后对黄某的人身进行了搜查,在其身上搜出了该摩托车的行驶证。由于黄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且未向法院如实申报个人财产,执行法官便准备依法对被执行人黄某处以拘留十五天并罚款人民币500元的处罚,黄某在法律的威慑下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向执行法官赔礼道歉并当即打电话借款。鉴于黄某的认错态度较好,并且及时履行了还款义务,靖安县人民法院最终做出对黄某罚款人民币500元的处罚,该案也以执行完毕结案。
  法律的威严不容丝毫侵犯,为了让人民法院做出的胜诉判决能够得到有效履行,靖安县人民法院一直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在合理合法的调解困难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倡导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同时,更会对企图以案外因素规避执行的“老赖们”以雷霆一击,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实现。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