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院召开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网络司法拍卖新闻发布会现场。王华卫 摄
全省黑恶案件生效判决执行到位金额49.63亿元,到位率达98.11%,各项数据位居全国前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浙江各级法院在依法办理涉黑恶案件的同时,聚焦聚力“打财断血”“黑财清底”,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作用,创新工作举措,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受到各方肯定。
■强化组织领导 持续高位推进
“必须彻底摧毁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才能实现标本兼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把“黑财清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浙江高院扫黑办抽调审判、执行部门精干力量,成立执行工作专班,对2018年以来所有黑恶案件未执行到位情况逐案梳理,分析症结,研究对策。加大工作调度力度,建立“日报告”“周通报”制度,每周直接向中、基层法院院长通报“黑财清底”进展情况,对未执结案件多或未执行到位金额高的法院实行挂图作战,层层压实责任。
与此同时,各级法院均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刑事审判、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局长为副组长,执行、刑事审判、立案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打财断血”工作领导小组,逐案清查梳理,排摸难点、堵点,制定执行攻坚方案。
针对工作中发现的财产查控不到位、权属清查不到位、判项不明确等问题,浙江高院联合省公安厅、检察院、司法厅,出台《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涉案财物查证与处置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黑恶财产范围、种类、证明标准等内容,细化完善黑恶犯罪涉案财产的证据收集、认定、查扣、判决、追缴、没收等工作要求,将黑恶财产处置纳入规范化轨道,确保“浮财”“暗财”一网打尽。
“必须加强跟踪监督指导,做好压力传导,确保‘黑财清底’又快又好取得实效。”浙江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魏新璋介绍,浙江高院组织了6批次干部带队督导行动,对总金额高、财产处置难度大的重点案件逐案指导,并及时总结提炼有效做法,绍兴陈新昌案、金华虞关荣案、台州郑官顺案在具体指导下得到了高效执结。仅上述三案执行到位标的金额就达17亿余元,占全省已执行到位标的总额的三分之一。
与此同时,全省各中级法院也加强了对辖区法院的统筹指导和案件督办,统一认识和做法,有力提升了“黑财清底”的执行到位率。
■坚持协同联动 凝聚攻坚合力
“法官,我来交钱!”日前,一涉恶案件的被执行人家属主动来到江山市人民法院,代为缴纳了5万元罚金。据悉,针对被执行人家属不愿意配合的情况,江山法院依托“网格+法院”双向互动模式,联合乡镇干部、村(社区)网格员,合力做思想工作,最大限度争取配合。
涉黑恶财产处置牵涉到外部不同区域、不同部门,如何无缝衔接、提升处置合力?浙江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凝聚各方合力,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法院主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黑财执行攻坚大格局——杭州法院建立健全与政法委、公安、检察院及相关政府部门、行业监管协会会商联动机制,公安机关将财产调查材料专门列卷,侦查阶段即进行初步甄别,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最大限度实现涉案财产全查清。
温州法院联合检察院,将涉黑恶被告人认罪认罚适用与财产刑履行情况挂钩,倒逼被告人在案件审理阶段主动积极退赃、弥补损失、缴纳罚金、配合处置财产,做到认罪的同时更要认罚,在审理阶段收到预缴罚金、退赔违法所得2505万元。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等多部门联动机制,规范部门协作中的流程标准和文书标准,在执行管理系统中单独制作《财产刑执行告知书》《强制退保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证券协助执行通知书》等46个规范文书模板,以执法标准化体系促“黑财清底”。
慈溪市人民法院与公安局、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的财产处置指引》12条,梳理打击重点、步骤方法、责任分工、效果要求等内容,逐条分解至各阶段、各环节、各部门。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在涉黑恶案件资产处置中,从入户调查、腾房、评估等环节中,全程邀请检察院工作人员参与。
平湖市人民法院积极争取当地公安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配合支持,移送交接扣押在案的玉石、金条、字画、首饰等涉案财物;加强与涉案财产所在地法院的沟通协作,联合处置位于嘉兴、绍兴市区的23套房产,协调处置位于云南省的土地使用权,强制腾退位于海南三亚的房屋……与多部门协调联动、高效执行,执行到位金额共计1.6亿元。
玉环市人民法院在市委政法委的牵头下,联合公安、检察、法院、市金融办、经信局、审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形成法院牵头、其他部门全力配合的格局,极大提升了财产的查扣和处置效率。
新昌县人民法院通过指挥中心平台委托四川法院实地调查财产线索,并向浙江省第四监狱发函,督促涉黑案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浙江法院还着力强化法院内部配合联动,建立审判执行双向沟通反馈机制和审执绿色通道,确保生效案件及时转入执行程序,实现判决、执行无缝衔接——宁波法院在案件审判结案后专门建立财产卷,将涉案财产全面准确登记造册,理顺权属,明确处理意见,同时强化审执反馈督促机制,建立黑恶案件移送执行台账,及时跟踪、反馈。
衢州法院建立健全刑庭与执行局会商机制,对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案件,在判决文书主文后附财产具体清单,全面细致掌握财产情况。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也在判决书中设置“财产清单”,对公诉机关移送的涉案财产,逐一查明财产来源、性质、权属、用途等情况,逐一明确处置方式,为执行工作打好基础。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刑庭与执行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讨论加强审执衔接、会商财产处置,联合开展网络司法拍卖专项培训,成立“刑事涉案财物网络拍卖工作小组”,规范黑财执行和处置工作。
此外,浙江各级法院还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宣传“黑财清底”相关举措和成果,在全社会营造强大舆论声势。
■创新执行举措 突破清底难关
2021年1月7日,宁波海事法院以“一元起拍”,对涉黑船舶“浙嵊渔运80555”进行司法网拍,最终6个报名者经过92次激烈竞价、41次延时,最终加价340万成交。
此前,温岭市人民法院“一元起拍”的杭州余杭西溪风情别墅等拍品,吸引了42621人次围观,最终以2322万元成交,高出评估价422万元。
常山县人民法院“一元起拍”金银首饰、玉石珠宝等197件物品,吸引近44万人次围观,参拍人数2706人次,最终以总价42.8万元成交。
针对现有的财产评估耗时久、“两拍一变”等程序周期长,且刑事涉案财物天然具有处置难、处置慢、变现率和执行到位率“双低”不高等短板,浙江高院发布《刑事案件涉案财物网络司法拍卖工作规程》,在全国率先推出“一元起拍、一次拍定”的竞价规则,同时联合阿里拍卖成功研发并顺利上线刑事案件涉案财物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针对疫情期间“居家多”的司法网拍“黄金期”,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梳理出一批无需现场看样的购物卡、贵金属等拍品,“一元起拍”成交后提供邮寄服务,全程录像并同步发送给买受人。
自“一元拍”平台上线以来,全省法院做到“能上尽上,该拍尽拍”,截至目前共成交1433件拍品,成交总金额9.52亿元,平均溢价率27%,黑财处置效率显着提高,清底力度大幅跃升。
在处置涉案财产时,浙江法院坚持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严格区分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保护合法企业正常经营不受影响,托管代管与有序经营相结合,确保民生稳定。
开化县郑德喜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1.64亿元涉案资产查封后,异地承办的龙游县人民法院发现相关企业正常经营陷入困境,便主动提请市、县两级扫黑办协调开化县人民政府托管6家涉案企业,确保民生企业恢复运营。
浙江法院用足用好网络查控、走访调查、执行悬赏等措施,狠挖深挖黑恶财产——天台县、义乌市等地法院建立涉黑恶案件财产移送、立案、执行绿色通道,积极运用网络询价评估、司法拍卖系统,提高财产处置效率。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思想动员、法律宣讲,一涉恶财产刑案件的被执行人妻子代为缴纳了12万元罚金。
浦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联系原代理律师,多次与一涉恶案件的被执行人家属进行面谈,释法析理,最终其家属在执行立案后11天内筹集了近460万元款项。
而在衢州市柯城区,青田县,舟山市普陀区、定海区等地法院通过多方合力做工作,许多被执行人家属代为将罚金等汇入了指定账户。
与此同时,云和县、永康市、长兴县、开化县、仙居县等地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电视台、报纸等平台发布涉黑恶案件执行悬赏公告,鼓励群众积极提供有效财产线索,收到了良好效果。
此外,全省各级法院对重大涉黑恶案件指派专人、组建专班,集中开展黑恶案件涉财产部分执行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组织专项集中执行466次,与相关部门联动270次,出动干警1523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