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直播 让正义看得见
2020-12-22 08:41:0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蒋海松
 

  司法公开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是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的现实需要。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引领、以法院组织法为依托、以三大诉讼法为支撑的司法公开的制度框架。

  “正义不仅应当得到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这句流传甚广的法律谚语形象地说明了司法公开的重要性。中国庭审直播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为这句法谚做了最好的注脚。截至2020年12月4日上午9时,全国2020年庭审直播共4275703场,全国法院庭审直播数量累计突破1000万场。全国共计3502家法院依托中国庭审公开网网站开展庭审直播活动,参与直播的员额法官超过29万人,单日庭审直播最高场次数量已达36923场。中国庭审直播取得了里程碑式的进步,为司法公开奠定了坚实基础。

  司法公开的制度保障。司法公开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是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的现实需要。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引领、以法院组织法为依托、以三大诉讼法为支撑的司法公开的制度框架。

  我国宪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这是法律对司法公开的明确要求,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庄严宣示。《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提出坚持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着力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0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从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六个方面,向各级法院提出了司法公开的建设要求。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改革的决定强调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并提出推进审判公开、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等要求,成为司法公开制度的顶层设计。201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规定了审判流程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以及执行信息公开平台这三大平台的目标和手段。2013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上说:“只有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原则,始终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才能有力推进司法改革进程。”这是近年来召开的关于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首个全国性会议。

  庭审直播是司法公开的重头戏。2010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2010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又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直播录播庭审活动的规定》。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修订印发《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注重适应互联网时代对司法公开的多元化需求,要求庭审活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建设透明法庭,并借助诉讼服务平台为依法查阅庭审录音录像提供便利,开辟庭审公开新路径,同时注重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为提升审判质效增添助力。新潮的智能语音识别技术被引入庭审记录,这一新技术成果具有法律效力。庭审录音录像替代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法庭笔录,实现庭审记录改革的重大突破。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引导下,各地法院也在积极制定相关规则进行落实。例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推进庭审直播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建立推进庭审直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推进庭审直播工作的实施方案》。2010年,河南省淮阳县人民法院印发《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暂行规定》。2014年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庭审网络直播录播暂行办法》。这些庭审工作细则对庭审直播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要求以及组织领导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对参与庭审直播案件的选择标准、开展庭审直播案件的审批制度、庭审直播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要求。

  庭审直播实现司法正义。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这形象地说明了阳光司法的重要性。人类法治文明史也是追求司法公开的历史。

  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子产“铸刑书”,将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创立古代公布成文法的先例。刑书一旦公布,人们就可以知道官员审判案件是否合理合法。公开带来公平,用公开的法律对贵族特权进行限制,这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在西方,封建司法也盛行秘密审判。18世纪,“现代刑法之父”贝卡利亚首先提出审判应当公开,以便使或许是社会唯一制约手段的舆论能够约束强力和欲望。作为正式制度,司法公开先后在1787年的《美国宪法修正案》和1808年的《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等法典中得到确认。至现代,司法公开已成为现代法治的标志之一。

  司法公正是司法永恒的主题。纵览各类司法腐败案件,莫不与暗箱操作有关。阳光带来公正,透明带来公平。要遏制司法腐败,最有效的办法之一就是加强司法公开建设,将司法活动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在这其中,作为现代技术的司法应用,庭审直播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古代的坐堂审案和传统的庭审方式,能够现场观摩的只有少部分人。而借助现代科技,庭审直播的收看、参与数量则是海量,实现了最大程度的远程参与和在线围观。现代化审判场所,集语音、数字、图像处理为一体,综合应用电子技术、射频技术、单片机技术的真正的多媒体法院庭审直播系统,也能使庭审过程视频化永久存档。庭审直播系统能够对原告、被告(人)、证人、法官、公诉人、电子证据画面进行实时采编录像和直播,以满足庭审音像资料存档、远程观摩和在线监督的多元需求。

  庭审直播可以倒逼司法公正。一开始进行庭审直播时,很多司法工作者还不能完全适应,司法文书中的小疏忽也会引起广泛讨论等等。但随着时间推移,司法人员的能力水平在公众挑剔的眼光中不断提高,与社会公众形成了良好互动,在庭审直播推动下,不断强化庭审效果、提高庭审效率、促进审判工作的公正。

  实践也证明,司法公开的尺度与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同比增减。社会公众亲历或者知晓司法裁判的产生过程,才能减少对裁判结果的抵触和怀疑,祛除对暗箱操作的担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公开是自信的表现,是光明正大的表现。通过庭审直播,群众就能够看见法官付出的努力,就能够明白案件为什么这样判,司法过程就不再是当事人心目中的“暗箱操作”,司法公信力就会得到显著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指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庭审直播无疑是回应这一伟大命题的最好方式之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司法公正,庭审直播需要继续砥砺前行。

  (作者系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于子平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