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清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2020-11-04 15:40:5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希玉 王雪鹏
 

  自2018年以来,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注重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有序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认真部署、快速行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有力确保了中央的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工作合力

  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该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全院干警统一思想,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院长和分管副院长及刑庭全体干警参加省、市组织的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会议10余次,参与涉恶案件定性和分析讨论6次,有效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

  为强化组织领导,该院党组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刑庭,由刑庭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和决定,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审理该院受理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所涉及的案件。

  该院强化专项工作合力,加强协调配合,密切与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监察委、扫黑办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了解扫黑除恶工作态势,深入排查涉黑涉恶线索。该院各部门审理案件中发现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线索的,及时报送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进行研究甄别后,认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将相关材料移送到相关机关侦查。经该院各部门摸排,获涉恶线索8条,已按规定移送市扫黑办和公安机关。

  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发挥好政法机关侦查、捕诉、审判、监管等各环节扫黑除恶案件工作的信息互联互通,该院注重工作协同,抽调专人到市扫黑办集中办公,及时掌握扫黑除恶工作动向,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提升业务技能 完善工作机制

  为强化审判业务技能,该院注重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广泛学习动员,加强对办案人员的业务培训,系统学习掌握相关工作经验、典型案例和最新的刑事司法政策,不断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能力和水平,确保在办案过程中能够准确把握涉黑涉恶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精准打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为加强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关系网”“保护伞”案件的专业化审判,进一步精准打击黑恶势力,该院选取审判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组建成合议庭,成立专业团队,专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同时,组织开展专项审判调研工作,及时发现审判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审判中好的经验,不断提升法院专项审判的能力。

  在此基础上,该院注重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在立案时即进行严格案件审查,对涉黑涉恶案件及时上报并做好台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深挖线索,再次审查是否涉嫌黑恶犯罪。同时,每周对其他庭室案件进行统计,审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

  该院建立健全涉黑涉恶案件管理工作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藏或遗失线索等现象。对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严格按照规定及时移送本级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同时,严格按照市扫黑办工作要求,定期上报相关工作报表。

  此外,该院严肃办案纪律,办案人员坚决不准许向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案情和工作信息,领导班子成员绝不违规向办案人员询问案情,打听案件进展情况,杜绝关系案、人情案等司法腐败问题的发生。

  加大审判力度 发挥工作职能

  截至目前,该院共受理涉恶案件4件,其中影响较大的有3件。其一为曹付刚、王翔、李霞等19人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窝藏案,19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二为陈宪章、魏际利等5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诈骗案,首犯陈宪章被判处有期徒刑最高刑25年;其三为张立新等10名被告人、7个被告单位涉嫌犯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贷款诈骗罪、虚开发票罪、盗窃罪、强迫交易罪、合同诈骗罪、骗取贷款罪、逃税罪案,首犯张立新被判处有期徒刑最高刑25年。

  该院通过对上述涉恶案件的依法公开审理和宣判,达到了“打击一案、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目的,实现了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此外,积极参与全市“扫黑除恶、固本增收”集中行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一方面,该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助力村集体清理集体资产、清收债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该院3处人民法庭共审理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排查妨害纠纷等案件19件,累计判决相关个人向村委会返还土地86.13亩,支付土地承包费71970元。

  另一方面,该院注重发挥执行威慑力,确保集体资产、集体债权清收到位。为确保清收实效,经与相关案涉党委政府沟通,该院选择部分重点案件进行强制执行,起到“打一带十、震慑一片”的作用。金郝庄镇高庄村委会诉郭某某等土地承包纠纷9案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均未主动履行,村委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该院送达执行通知书后,仍无一履行。

  对此,该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执行局重拳整治、强制执行。于是,执行干警兵分两路在东昌府区和高庄村共拘留被执行人6人。在强大的执行压力下,经与村委会沟通,9案当日全部和解并履行完毕,切实维护了村集体利益。同时,该批案件的成功解决,也为高庄村和部分附近村起到了很好的示范、震慑作用,有效提高了村委会的权威,一举改变了村委会软弱涣散的局面。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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