鲐背老人状告花甲养子 法院诉前调解寻回亲情
2020-10-22 15:35:18
中国法院网讯(杨鑫瑶)“我错了,希望爸妈能够原谅我,我还要继续做你们的儿子”。詹祥(化名)忏悔道。詹某夫妇在60年前收养了詹祥为养子,而养子现在不但不尽赡养义务,甚至连着孙子、曾孙都长期连老人的门都不进。伤心之余,两位鲐背老人来到江西省乐安县人民法院要求与养子詹祥解除收养关系。该案诉前调解的阶段,在指导法官的调解下,养子詹祥幡然醒悟,保证日后一定经常带着孙子、曾孙一起去看望老人。
今年90岁的詹某夫妇,在1960年收养了只有6个月大的詹祥为养子。多年来,夫妇俩含辛茹苦将詹祥拉扯成人,并花费近百万元供他上学、买房、分配工作、结婚生子,甚至帮助詹祥的两个儿子上学、买房、结婚、生子。2年前,詹某夫妇用旧房棚改资金购买了一幢四层楼住房,满心希望一家四代人能够共同居住,好好享受天伦之乐,但詹祥两口子的举动让詹某夫妇的心一下子掉进了冰窟窿。詹祥夫妻俩以工作忙,又要帮忙带曾孙为由,再也没有登过父母的家门,并且詹祥的两个儿子也再没有来过詹某夫妇家,甚至在两位老人生病住院期间也没有探望。今年9月,詹某夫妇以儿子詹祥不照顾老人为由,来到乐安县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解除收养关系。
该案在诉前调解阶段,考虑到詹某夫妇与养子詹祥共同生活多年,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且双方年纪均长,应以心平气和的方式协商解决。同时,詹祥也认识到了自己之前的错误,自己作为晚辈,对养父母应该尽孝,并表示自己与父母在共同生活的60年时间里,已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在法官的调解下,詹某夫妇与养子詹祥达成了调解协议,詹祥立下了承诺,今后要与父母改善关系,每月支付父母赡养费800元,至少去看望父母三次,逢年过节带着家人去父母家,以实际行动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截止目前,该院进入诉前调解案件965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达到47%。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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