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法院:诉前调解高效多元低成本

2019-10-31 14:06: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译萱
 

  今年以来,新疆奇台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全力开展诉前调解,实现“高效多元低成本”的工作模式。

  奇台县法院立案庭以创建文明窗口活动为契机,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深化司法为民等多种举措,提高队伍素质,树立亲民形象。在人多事杂的情况下,立案庭已成为奇台县法院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该院立案庭注重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探索新时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新途径、新举措,注重抓好“三个结合”,推动机制创新,维护社会和谐。

  将调解网络建设和诉前调解中心建设相结合。该院联合奇台县司法局在全县各乡镇设立了调解工作联络室,让老百姓“不进法院,也能‘打官司’、辨是非、解纠纷”,将大量民事纠纷化解于诉讼之前;在矛盾集中,纠纷多发、易发的领域内,法院协调该领域的行业组织、管理部门,先后设立了社区、保险诉前调解中心等23个调解中心。

  将非诉讼调解与司法确认相结合。一方面,该院扩大了受理司法确认案件的范围。对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及法院委派有关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均进行司法确认;另一方面,规范了对调解协议的审查。对双方当事人申请的调解协议,当天审查完毕并予以确认。

  将法院主导和外部支持相结合。在立案时,对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将案件委派调解工作联络室、诉前调解中心和其他非诉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中,根据具体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当事人亲属等不同阶层人员参与,形成了行政、司法、民间等各种力量共同发力,劝导、协商、调解等各种手段多管齐下的矛盾化解新局面。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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